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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金融市场制度性建设
(一)推动债券市场创新和规范发展
2012 年,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建立了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
制,发挥合力,继续推动债券市场规范发展。推动证券公司、证券金
融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推出资产支持票
据。推动交易商协会发布《中国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交易主协议》,
提高市场效率,加强风险防范。
(二)促进黄金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一是推出银行间黄金询价交易。2012年12月3日,银行间黄金询
价交易正式上线运行,有助于完善黄金市场交易机制,提升市场流动
性,进一步深化市场功能。二是建立黄金市场业务备案管理和监测统
计制度,以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黄金业务的规范开展。三是会同相关
部委稳妥开展非法黄金交易场所打击和清理工作,加强投资者教育,
以规范黄金市场秩序。
(三)探索推进金融监管合作
为加强监管合作,共同维护金融稳定,2012 年12 月,中国人民
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监管合作
共同维护金融稳定的备忘录》。监管合作立足于发挥中国人民银行分
支机构覆盖面广的优势,弥补地市级、县级证券期货监管力量的不足,
着力提升金融监管效能。12 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银
监会、证监会再次扩大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范围。商业银
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有利于拓宽储蓄资金向资本市场有序转化渠
道,支持资本市场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