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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拒为盲人服务违背合同法
目前我国有近1600万视障人士,银行对于这一群体的服务中存在的拒绝提供服务等行为是否违规呢?赵三平律师明确表示,银行的这些行为属于严重违背了合同法的法律规定。
赵三平:部分银行的这种做法,不但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而且严重违背了合同法的法律规定,构成了根本性违约。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签字或者按手印都是银行在完成了对于身份证、密码等审核后的确认行为。盲人在取款的时候已经完全满足了银行对于取款人身份等信息的形式审查。银行不给盲人办理取款业务的借口显然是站不住脚的。银行作为公共金融机构,负有强制缔约任务。如果银行歧视性的对待客户,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其实像盲人朋友这样的特殊群体,由于自身的身体条件的影响已经给日常生活造成了很多的不便,我们能够做的就是尽我们所能的为他们提供便利,在保障他们基本生活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的帮助他们提高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