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与“三会一层”共缄默
根据科达股份在08、09年的年报显示,科达股份的最大股东并不是山东科达集团,而是广饶县金润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9%。并且,两家公司并不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人关系。
同时,09年报明确指出,山东科达集团持股比例为18.37%,虽然在持股比例上稍低于广饶县金润投资有限公司,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中均有来自山东科达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和监事,因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为山东科达集团。
左图显示了科达股份两大股东之间的关系,该图来源于科达股份09年年报
可以看出,金润投资是一个国有资产绝对控股的投资公司。但是同样作为科达股份的大股东,根据科达股份历任管理层成员调查,高层并没有金润投资有限公司的人士。为何金润投资有限公司放弃在科达股份中的管理与监督的权利?在这么多年面对上市公司一再被立案调查以及多项违规行为选择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另一方面,根据有关媒体对一位监管人员的采访,“公司的董、监、高根本没有尽责,包括独立董事在内,如果任何一个环节的人尽责,这样的情况就不会一再发生。”
现任的公司独立董事袁东风,是山东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杨庆英,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同时也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审计处处长;赵军,国家人事部、交通部授予的先进工作者。
三人连任2届公司独立董事,同为专业人士,却在上市公司诸多违规行为面前一致选择了缄默。科达股份09年度报告中指出:“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而在08年度报告中,关于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意义的情况,公告并没有做出说明。
公司现在的监事会三位成员,或是曾经、或是至今仍在东营科英激光电子有限公司任职,而东营科英激光电子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正是刘双珉。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对监事会的职责的规定:“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发现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可以向董事会、股东大会反映,也可以直接向证券监管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本来监事会有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如今看来,这一“保密义务”针对错了对象——科达股份的监事会就上市公司违规问题向公司的股东以及证券监管机构和相关部门采取了“保密”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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