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这是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等一系列监管文件之后,又一加固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文件。
至此,银监会就商业银行面临的三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的监管有了一套较为完整的风险监管体系。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何韧副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适时推出《指引》代表我国商业银行监管体系正逐步向国际标准靠近,预示我国银行业资本监管体系不久将与世界接轨。
何韧副教授指出,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客户和交易对手方,市场风险主要来源于市场上的各种价格波动。这两个风险都主要是外生风险。而操作风险主要来源于内部程序、员工、科技信息系统和外部事件,操作风险一直是国际上普遍比较重视的内控风险。
“《办法》突出了内部控制体系的概念,强调内部控制是一种系统的制度安排。”何韧副教授说,“合规风险主要指商业银行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而操作风险的具体事件则包括: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实物资产的损坏,营业中断和信息技术系统瘫痪,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七种类型。”
据了解,银监会曾发布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与《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都是针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监管文件,但与国际化大银行内控管理的要求仍有一段距离,这两步监管文件可是说只是操作风险管理的一个层面,而操作风险管理涵盖的面更广、更大。
针对外界普遍认为《指引》是重点针对近期银行业发生的大案、要案,何韧副教授则认为,银监会出台一项监管办法不仅针对一个具体的案例,更多的是为塑造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提升银行业的竞争力。
面对此次《指引》所涉及的内部控制范畴的可操作性来说,何韧副教授持乐观态度,他认为银监会这次的《指引》进一步对银行机构的操作风险提出了全面的监管指引,向商业银行施加了一定的外部压力,以促进商业银行自身的改革与调整,这样“软硬兼施”充分保证了《指引》的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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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风险:汇率、利率、股价和其他有关市场价格及信用息差波动所造成的损失。
操作风险:外部环境和内部流程、人员、系统的缺陷或瘫痪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合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宋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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