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出版的2006《中国金融市场发展报告》建议,场外交易市场以股东在200人以上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挂牌交易的基础条件,并实行合格机构投资者(QIB)准入制度。
报告建议,对历史遗留问题公司、交易所市场退市公司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实行分层管理。除继续承接退市公司外,场外交易市场应重点拓展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业务,在中关村科技园区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将业务范围拓展到其他科技园区,使之成为交易所市场的上市公司孵化基地。
报告提出,我国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总目标是:依托现有市场体系实行裂变式发展,逐步形成以交易所主板市场和中小企业板市场为主体,以场外交易市场为补充,各类市场内部合理分层的资本市场体系,并通过各层次市场的差别化制度安排,实现市场风险的分层管理和市场整体效率的提高。
在重点发展分层次的交易所主板市场方面,报告建议,积极推进大中型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逐步壮大包括蓝筹股市场和中型企业市场在内的交易所主板市场,在此基础上,探索按公司质量和市场流动性、稳定性指标进一步细化主板市场分层。
在交易所中小企业市场建设方面,报告建议,加快中小企业发行上市节奏,逐步形成具备一定规模的交易所中小企业市场,在此基础上,探索对创业型企业适当降低持续盈利要求的可能性,为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创业资本退出通道,并实现交易所中小企业市场的内部分层。
报告认为,在交易所市场和场外市场合理分层的进程中,针对不同层次市场的特点,配套完善包括上市挂牌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交易结算制度、市场准入制度、公司转板制度在内的制度体系和切合市场需求的产品体系,对各层次市场实行差异化制度安排,逐步实现市场风险的分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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