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具有城市群或经济紧密区特征的城市或县域设立支行,视为同城分支机构管理
● 是依法放宽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政策的又一重大创新举措
● 随着股份制商业银行到县域设立分支机构,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主体将会更加丰富
银监会在适时放宽农村地区银行机构市场准入政策后,日前又下发了《关于允许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此《通知》精神也适用于城市商业银行。
据介绍,《通知》同时允许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具有城市群或经济紧密区特征的城市或县域设立支行,视为同城分支机构管理。这打破了传统的按行政区划设置分支机构的模式,体现了监管政策原则引领和灵活创新的有机结合。
《通知》要求,股份制商业银行到县域设立分支机构,应按照总行统一的机构年度发展规划提出申请,由银行监管部门依据监管评级结果和本《通知》有关精神审批。各相关银监局要加强对所设立县域分支机构经营发展情况和风险控制情况进行定期跟踪评估,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银监会。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近年银行业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中小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银行业有效监管能力日益提高,允许中小商业银行稳步有序地到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是顺应市场环境变化和银行发展状况,与时俱进地调整相关市场准入政策的必然。这也是银监会依法放宽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政策的又一重大创新举措,对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纵观银监会出台的一系列旨在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的政策可以看出,改善农村地区的金融生态是银监会坚持的一贯原则。出于成本和收益的综合考量,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纷纷退出了县域市场,在县域范围内,形成了以为数不多的农村信用社或邮政储蓄为主的较为单薄的金融服务系统,一些偏远落后地区还存在金融服务空白。
去年12月,银监会制定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的若干意见》。之后,银监会组织了由地方政府、金融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在座谈会上,中国民生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和以北京银行为代表的城市商业银行都表达了到农村银行业欠发达地区去开设分支机构的想法。
可以预料的是,随着股份制商业银行到县域设立分支机构,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主体将会更加丰富,在一系列政策的激励和促进下,农村金融生态将会大为改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各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到县域农村设立的分支机构以及正在发展的村镇银行等金融服务主体,将共同为解决农民贷款难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等问题贡献力量。(李峻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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