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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深圳福田区发布实施循环经济评价体系
评为示范可获20万奖励
本报讯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近日正式发布实施循环经济评价体系,这是福田区2014年重点改革创新项目。
循环经济评价体系涵盖《园区循环经济评价标准》、《楼宇循环经济评价标准》、《商场循环经济评价标准》、《循环经济项目评价标准》4项技术标准以及《福田区循环经济评价指引办法》(以下简称《指引办法》)。
按照《指引办法》要求,各园区、楼宇、商场可自愿参与循环经济评价,由政府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依据评价标准从用能管理、能耗、废弃物回收、资源循环利用、可再生能源应用、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现场核查打分,按得分结果划分为三星、二星、一星、达标、不达标5个等级。获得一星级以上者,将颁发循环经济星级标识。每年按评分高低择优评定“循环经济示范”,评为示范可获得20万元专项奖励。
凡参与循环经济评价且符合区域绿色发展支持政策的企业和事项,可优先获得节能减排改造项目资金支持,以及能源管理、清洁生产服务费用支持。福田区将有数十个产业园区、数百个大型商场、数千栋商业楼宇可获益。通过多项政策和措施鼓励社会主体实施节能降耗改造,预计能耗水平可下降15%~25%。 (庞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