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上海市要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四标准”?
答:近年来,上海市不断加强大气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该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逐步改善,但与发达国家城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与机动车排放相关的大气污染指标和大气环境中的臭氧超标现象逐步显现。研究表明,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在该市中心城区所有污染源中的“贡献”比例达到66%、90%和26%,机动车排放已经成为影响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和居民健康水平的主要污染源。
为进一步提高机动车排放水平,改善该市环境空气质量,演绎世博“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该市需要不断地加强从源头控制机动车污染。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后,轻型汽车单车污染物排放将进一步降低50%左右,重型汽车单车排放可进一步降低30%,颗粒物排放更可降低80%以上,对全市的机动车污染减排可起到积极的作用。
2、什么叫“国四标准”?
答:“国四标准”的全称为: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它等效于欧洲的“欧Ⅳ标准”。相比于“国三标准”,“国四标准”对机动车排放控制更趋严格,需要在满足“国三标准”基础上再进一步降低30%~50%的污染物才能达标,按标准规定全国范围内最晚于2011年实施“国四标准”。
由于排放控制技术的进步和标准的不断加严,从实施“国一标准”到“国四标准”,机动车单车排放累计降低了97%以上,大大推进了机动车污染控制工作的进程。
3、什么是机动车车载诊断系统(OBD)?
答:机动车车载诊断系统(OBD)是指车辆在出厂时就已经装配了能自动实时监控车辆排放情况的电脑系统。根据国家发布的“国三标准”规定,轻型汽油车最晚在2009年7月1日必须配置OBD系统,柴油车在实施“国四标准”时必须配置OBD系统。柴油车的OBD系统能重点监控NOx的排放,发现NOx超标时会自动亮起警告灯,车辆会自动降低发动机扭矩,直至车辆进入维修站进行维修并解除报警以后才能恢复正常行驶。
4、该市提前实施“国四标准”具体针对哪些车型?
答: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复意见,该市提前实施“国四标准”具体针对以下车型:
(一) 最大总质量≤3500公斤的轻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即轻型汽油车);
(二) 采用重型压燃式发动机和重型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即柴油和天然气发动机)的公交、邮政、环卫、市政建设车辆。
5、为什么轻型柴油车等其他车辆未同步实施“国四标准”?
答:实施“国四标准”不仅对车辆提出了更高的排放控制要求,同时对机动车的燃油也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即达到“国四标准”的发动机还必须使用相适应的车用燃油,因此我市还将颁布相应的成品油地方标准,以保障车辆稳定达标排放。
对于轻型柴油车及经常需要出埠营运的货运、长途巴士等柴油车辆,外省市短期内还没有条件供应与该市等同规格的车用燃油,现有的成品油会影响车辆自身的排放控制装置,降低污染物净化效率,因此这部分车辆基于技术原因暂不提前实施“国四标准”,新标准主要针对在该市使用的公交、邮政、环卫、市政建设等车辆。
6、进口车达到“欧Ⅳ标准”是否在该市可以直接上牌?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口机动车的排放也纳入国家环保部的车型型式核准公告范围,因此达到“欧四标准”的外国进口机动车也必须向环保部进行车型“国四标准”达标核准申请,核准公告发布后方可申请上牌。
7、“国四标准”实施以前购买的车辆,是不是需要改装成达到“国四标准”的汽车?
答:该市实施“国四标准”,并不意味着已经办理了车辆注册登记的“国三标准”机动车就此淘汰,而是遵循“新车新标准、老车老标准”的管理要求,因此新标准实施后对现有的在用车的使用没有限制,也没有必要对车辆进行改装。
8、2009年11月1日以前购进的排放达到“国三标准”的机动车,因为未及时拍卖到上牌额度,在11月1日以后还能不能上牌?外省市转籍车辆怎么办?
答:新标准实施后凡不符合“国四标准”的机动车,该市将一律不予办理上牌手续,在此建议车主朋友在取得上牌额度后再决定购买哪一级排放水平的车辆,否则将有可能比较被动。届时外省市转籍车辆也必须达到“国四标准”才能办理上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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