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成“十一五”期间湖北省的环境任务,削减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四大“治污行动”即日全面启动。30日,湖北省第七次环境保护大会发布“行动时间表”。
按照“十一五”任务,湖北省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要分别削减3.7万吨和5.74万吨。
四大治污行动针对污染重点,实施“三减一增”,即关停小造纸、小火电、小水泥,同时增加污水处理量。
整治造纸行业,立即取缔规模在1.7万吨/年以下的化学制浆生产线,在2007年底前淘汰3.4万吨/年以下的草浆生产装置,在2008年底前关停规模在2万吨/年以下、环保未达标的废纸造纸企业。湖北全省大约有80余家造纸厂将被关停。
火电厂必须实施脱硫。对投产20年以上或装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的电厂限期改造或关停。现有燃煤电厂在2010年底前必须安装脱硫设施和在线监控装置。同时,严格控制新建火电厂,积极开发太阳能、风能、核能等清洁能源。
调整水泥行业结构,防治粉尘。立即淘汰窑径小于2.2米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窑径2.5米及以下干法中空窑、直径1.8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
加速污水处理厂建设。5年后,县以上城市必须建有生活污水处理厂,设市城市的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记者金涛 通讯员李飞 喻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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