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日报消息,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十一五”期间,中国将尽快制定包括《自然保护区法》在内的有关生态保护的4部法律。
这位负责人说,目前,中国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未得到有效遏制,大江大河源区生态环境质量日趋下降;部分河流开发利用率超过国际警戒线,黄河、淮河、辽河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已超过60%,海河超过90%,生态用水被大量挤占;目前濒危或接近濒危的高等植物已占高等植物总数的15%至20%。
这位负责人透露,“十一五”期间,生态立法将加强,有关生态保护的《自然保护区法》、《土壤污染防治法》、《转基因生物安全法》、《生态保护法》等4部法律将纳入立法计划,同时还要制定《生物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物种资源保护条例》、《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条例》、《农村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规。(郄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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