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记者从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的2006年“9·16国际臭氧日”纪念大会上了解到,为了保护大气臭氧层,中国将禁止生产、销售、进出口以消耗臭氧层物质氯氟烃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
据悉,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国家质检总局将在近期发布《关于禁止生产、销售、进出口以氯氟烃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的公告》,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任何企业不得生产以氯氟烃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不得在家用电器的生产过程中使用氯氟烃作为清洗剂。自2007年5月1日起,任何企业不得销售和进出口以氯氟烃为制冷剂、发泡剂的家用电器产品。(记者 周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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