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有效遏止海洋环境加剧恶化的趋势,这个省将采取多种措施严格控制陆源污染物排海。
河北沿海地处渤海湾中心地带,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污染物入海总量居高不下,尤其是陆源污染物大量排海,直接导致了近岸海域污染加剧。目前,国家环保总局正在制定《渤海碧海行动计划(2006—2010年)》,初步确定“十一五”期间渤海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为:COD、氮、磷入海总量分别在2005年的水平上削减15%、10%和15%。到2010年,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比例大于55%,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提高5%,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80%。
为此,河北省将严格控制沿海新建项目污染物排放,全面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确保排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在全省范围内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合理控制农业化肥施用量,严格控制高毒和高残留农药的施用,逐步降低农田退水的水污染;坚决防止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倾废、海洋运输、海水养殖等海洋开发和活动对海域造成的污染;加强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建立海洋特别保护区,搞好海洋生态监控,对滨海湿地、重要的水生物种资源、珍贵濒危的水生动物要严格保护,对鱼类等海洋生物要切实养护。(记者 张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