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中国国家环保总局获悉,“十一五”期间(2006-2010)环保总局计划制修订1378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比“十五”期间(2001-2005)制修订的321项增加约3倍多。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制定并发布的《“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规划》,新制修订的环保标准包括:国家环境质量标准7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21项,国家环境标准样品109项,其他国家环境保护标准19项,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1122项。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助理调研员王明良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环保工作技术性非常强,作为国家环保科技三大工作之一,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是环保主管部门管理、执法的依据和尺度,是企业强化环保意识的自我约束手段,因此对一个国家的环保工作有着重要意义。王明良说,未来五年环保标准数量激增有两个原因:一是将原有大量单独的环保产业标准统一纳入环保标准,如环保产品技术要求和环境标志技术要求等;二是将“十五”期间大量科研课题成果产生的标准规范纳入,如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应急事故处理等。
据悉,“十一五”期间环保总局将加大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力度,特别是对重污染行业、产能过剩行业、高耗能、耗水、耗资源行业加快制修订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提高这些行业的环保准入标准,为污染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但王明良表示,目前环保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面临着经费不足的紧迫问题,虽然从2005年起财政部划拨的标准经费从400万元/年提升至1400万元/年,但比所需仍然相差一半多。
王明良还表示,中国除将一些国外先进的环保标准转化引进,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就基本借鉴欧洲,也正在积极地将自己的环保标准推向国际:“随着经济水平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中国的环保标准和国外的差距会越来越小。”(白瀛 顾瑞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