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在北京化工大学赵素合教授《废轮胎利用的现状与发展》专题讲座上了解到,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逐年增加,废旧轮胎平均每年以两位数快速产生,已成为新的固体废弃物污染源。2004年我国消耗橡胶420万吨,连续3年成为世界橡胶消耗大国(2002年起超过美国),而橡胶消耗的近60%用于生产轮胎。2004年我国轮胎产量达到2.39亿条,居世界第二
,而当年产生的废旧轮胎已超过1.12亿条,约320万吨。预计2010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将达到7000万辆,废旧轮胎的产生量将达到2亿条。因此,充分回收利用我国的废旧轮胎资源,缓解我国橡胶资源匮乏现状,防治“黑色污染”,对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将起到积极作用。
“目前,人们对翻新轮胎的认识还存在着误区。”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董事长范宪这样表示说,“翻新轮胎不会影响汽车行驶,甚至因为旧胎体经受过挤压而更加安全可靠。飞机后轮上所用的基本上是翻新轮胎,就是这个道理。”由于认识上的误区,司机往往采用“一胎跑到底”的方式,不按磨耗极限标志进行轮胎翻新再利用,这在造成行车不安全的同时,也使轮胎使用过度失去翻新价值成了真正的废胎而无法翻新。”
据专家介绍,我国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率很低。2004年我国废旧轮胎产生量1.12亿条,轮胎翻新量约800万条,其中子午线钢丝轮胎翻新量约200多万条,如果按发达国家水平,至少应该有1800多万条旧轮胎可以翻新,这就是说,我国每年有大量的旧轮胎作为废轮胎报废了。2005年美国轮胎翻新量约为2800万条,新轮胎与翻新轮胎比例为9∶1,每年因此节省用油40亿加仑。同年我国轮胎产量为3.18亿条,轮胎翻新量仅为1100万条,新轮胎与翻新轮胎比例约为29∶1。如果每年赋予300万条旧轮胎以新的生命,使轮胎的行驶寿命达到10万至15万公里,那么,此举每年可以节约橡胶价值达4.5亿万元,同时又防治了“黑色污染”。
对此,中国轮胎翻新协会人士呼吁,当前需要国家解决的主要问题:一是应尽快出台《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用法规规范市场,规范行业发展;二是建立健全废旧轮胎回收集散地,以解决当前无废旧轮胎回收渠道问题。可以先在北京、天津、上海进行试点,变目前分散、无序的回收体系为集中有序的回收体系;三是从产业政策抓起,凡新轮胎要从设计、生产上考虑轮胎翻新,对用户承诺轮胎使用寿命(包括翻新次数)、行驶里程;四是强制规定轮胎使用中的磨耗极限,凡达到胎冠花纹深度磨耗极限要进行翻新;五是加工废旧轮胎的企业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必须符合国家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循环利用的要求;六是解决当前废旧轮胎循环利用企业税赋过重、进料无增值税抵扣,回收成本高,企业难以为继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