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水环境风险控制实现源头、过程、终端三级防控,2006年年底前水环境三级防控措施全部得到落实。”这是中国石油近日召开水体污染“三级防控”技术方案现场会提出的目标。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和环保总局有关要求,从今年2月开始,中国石油炼油与销售公司组织所属各单位开展“完善事故状态下防范环境污染措施”制定工作。炼油与销售公司先后听取归口管理的全部炼油企业和8家重点销售企业环境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汇报,并针对治理的重点在水环境风险控制上提出了实现“三级防控”的分级治理目标。
三级防控是指水环境风险控制实现源头、过程、终端三级防控。
这次现场会上,通报了中国石油炼化及销售企业三级防控”分级治理目标实施进展情况和下步工作要求。锦州石化公司、大连石化公司、哈尔滨石化公司、长庆石化公司、山东销售公司等就完善事故状态下防范环境污染应急措施介绍了经验。会议还就“三级防控”方案具体设计中遇到的标准与技术问题进行了研讨,为炼化及销售企业提高预防事故和事故状态下防范环境污染事件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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