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林业局获悉,全国湿地保护工程日前正式启动实施。国务院近期批准的《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05—2010年)》提出,5年内计划投资90亿元,优先启动四大重点建设工程,通过加大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使我国50%的自然湿地、70%的重要湿地得到有效保护,基本形成自然湿地保护网络体系。
《实施规划》由国家林业局、科技部等8个部门共同编制,提出了湿地保护的任务目标、建设重点和具体措施。其中,优先实施以下四大重点建设工程。
湿地保护工程。重点对我国已建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重要湿地范围及周边敏感区域内已建的地方级保护区及少量新建保护区进行建设,计划从现有的473个湿地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中,选择222个投资建设,包括国家级保护区、国家重要湿地范围内的地方级及少量新建保护区141个,另外还建设13个野生稻保护小区,对4个人为干扰特别严重的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实施移民。
湿地恢复工程。重点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重要湿地区域内的退化湿地进行恢复,计划恢复各类湿地58.8万公顷。在吉林向海、黑龙江扎龙等急需补水的重要湿地,实施生态补水示范工程;在污染严重、生态价值又大的江苏阳澄湖、新疆环博斯腾湖等富营养化湖泊湿地,实施湿地污染控制工程;在大庆、辽河和大港油田等,实施湿地保护示范工程等。
可持续利用示范工程。在典型地区建立国家级农牧渔业综合利用示范区、农(牧渔)业湿地管护区、南方人工湿地高效生态模式研究示范区;开展滨海湿地养殖优化和生态养殖工程示范建设等。
能力建设工程。加强湿地资源调查监测、科技研究和宣传教育等有关机构的建设,完善我国湿地资源调查监测和宣教培训体系。
据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统计,我国现有100公顷以上的各类湿地3848.55万公顷(不包括水稻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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