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奔跑也不会鸣唱的野生植物,是地球生态系统的创建者、自然平衡的维系者,也是国家未来极端重要的战略资源———
编者按:从普氏野马到藏羚羊,众多野生动物虽然命运多舛,但是总算已经进入保护之列,更大数量的野生植物却依然在灭绝的边缘挣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已经颁布近10年,目前对于野生植物的保护工作还差强人意。野生物种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一种野生植物的形成需要几十万年乃至几百万年的时间,而其毁灭可能就发生在一夜之间。野生植物的保护工作不仅十分必要,而且迫在眉睫。
野生植物保护
“是打一场保护野生植物的人民战争的时候了!”一些专家、学者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发出了这样的强烈呼吁。
他们一致认为,不能奔跑也不会鸣唱的野生植物,是地球生态系统的创建者、维系自然平衡的第一功臣,也是国家未来极端重要的战略资源。当前,数以千计的野生植物正挣扎在灭绝的边缘,一些物种甚至悄无声息地消失了。如果我们现在还不加以严格保护,将悔之晚矣!
野生植物资源大国、世界药用植物王国、全球“花卉之母”……这些让国人自豪的称号,正变得岌岌可危:由于生长地被大规模侵占,许多物种被超强度采挖,致使我国野生植物资源锐减、生境退化、分布区域萎缩以及物种濒危程度加剧。据统计,我国高等植物濒危或临近濒危的物种数量达4000—5000种,占高等植物总数的15%—20%,濒危或临近濒危状况明显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国家林业局1996—2003年组织的全国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189种野生植物中,有11种野外种群数量不足10株,23种野外种群数量低于100株,36种野外种群数量低于1000株,生存和抗御风险的能力极其脆弱,面临灭绝的危险;48%的物种因资源过度利用而面临严重威胁;39.7%的野生植物因生境恶化而陷入濒危状态;同时,还有3种野生植物未被发现。
与此同时,我国野生植物资源流失情况也非常严重。从19世纪末开始,西方国家的一些植物学家,就开始从我国偷采、转运珍稀野生植物;此后,又经历了20世纪初和改革开放至今的两次大规模掠夺,致使我国的植物遗传资源流失严重,数量难以统计。
我国原有近1300种野生兰花,很多珍贵的野生兰花被外商低价买走、作为礼物带走甚至偷窃出去。其中,被《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禁止贸易的18种野生兜兰,几乎全部流失到国外;世界上90%以上的野生大豆资源原本产于我国,如今某一西方国家利用我国的野生大豆资源,研究发现了与控制大豆高产性状密切相关的标记基因,向包括我国在内的100多个国家提出了64项专利保护申请!
保护法律缺失,部门利益作祟,公众认知太少———野生植物保护障碍重重
是什么原因使我国的野生植物资源危机四伏?中国野生植物保护协会秘书长于永福认为,主要因素有五———
一是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我国尚无一部专门的野生植物保护法律,只有1996年颁布的《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但是,《条例》可操作性非常差,其中的不少条款已经过时,个别条款甚至成为保护的桎梏,致使保护工作难以开展。
二是狭隘的部门利益作怪,喋喋不休的争吵延误了我国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导致大量珍稀植物至今仍无法受到法规的保护。《条例》自1997年1月1日开始施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所列物种是《条例》具体的保护管理对象,于1994年就已通过专家的论证,但是,由于国家林业局和农业部两个主管部门的分工意见分歧,直到1999年9月,《名录》(第一批)才经国务院批准公布———也就是说,《条例》有近3年的时间因没有保护对象而被束之高阁。
而且,《名录》(第一批)公布的保护物种只有300种左右,大量因有重要经济价值而遭到过度利用的植物物种,虽然早已经过专家的论证,同意列入《名录》,但因两个主管部门至今未达成一致意见,还未成为《条例》的保护对象。《名录》自专家论证通过,至今争议了21年而无结论,致使兰花、雪莲等大量的野生植物物种遭到严重破坏。
三是社会公众和各级领导的野生植物保护意识非常淡薄。在许多人看来,野生植物不就是几棵树、几株草嘛,保不保护无关紧要。由于各级领导的认识不足,造成这项工作的资金投入过低,保护管理人员不到位。
四是主管部门、执法部门的业务素质亟待提高。野生植物种类繁多,鉴别困难,且容易携带,给野生植物保护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而目前我国野生植物主管部门、执法部门在野生植物方面的业务素质,还远远不能适应保护管理工作的需要,急需培训和学习。
五是我国野生植物资源的本底不清,无法制定科学的保护管理政策。虽然国家林业局于1996—2003年组织开展了“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但由于资金限制等原因,也只调查了189种植物,与我国数以千计的濒危物种相比,不过是九牛一毛。
值得欣慰的是,长期滞后的野生植物保护工作近年来开始得到重视。据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野生动植物管理处王春玲副处长介绍,自2001年国家启动实施“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使野生植物资源破坏的势头得到遏制,苏铁、兰科等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的种群数量出现了上升趋势。同时,针对野生植物资源需求扩大的趋势,国家林业局制定系列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野生植物资源的人工培育,使野外野生资源种群的生存压力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副司长王伟指出,当前,针对野生植物资源不足与社会需求猛增的突出矛盾,以及规模、速度空前的工业化和城镇化,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一手抓野生资源的保护,一手抓人工资源的培育。
在资源保护方面,当务之急是尽快修订《条例》,使其更具可操作性,并促进上升为法律;调整补充《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制定地方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的行政法规和保护名录,健全野生植物保护法律体系。
同时,要严格执法,坚决打击违法行为;抓住采集和进出口两大环节,严格执行“采集证”制度和进出口许可制度;优化野生植物资源的宏观调配机制,科学合理利用野生植物资源,防止资源过度消耗导致新的濒危物种出现。
王伟指出,应尽快按照“谁培育,谁优先利用”的原则,鼓励资源利用者加入到资源培育中来,吸引全社会多方面的力量参与资源培育。同时,要加大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力度,借科技之力,解野生植物锐减之难题。
“像保护野生动物一样,野生植物的保护离不开全社会的参与。”王伟认为,应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唤起全社会的重视,打一场保护野生植物的人民战争。
采访后记:上个世纪,“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士利用一种名不见经传的野生稻基因,培育出了高产优质的超级水稻,为解决13亿人的吃饭问题做出了卓越贡献。这一事例说明,即使是一个非常不起眼的野生物种,所拥有的基因很可能事关一个产业的兴衰。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某省一片异常珍贵的野生稻,几年前却在盲目的开发热中被毁掉,专家听说后痛哭流涕!类似“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事例,还有很多。
一种野生植物的形成需要几十万年乃至几百万年的时间,而其毁灭可能就发生在一夜之间。如今,传统资源不断枯竭,生态环境迅速改变,新发疫病不断出现,许多不被我们认知的野生植物物种,说不定在某个时候就会给全人类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为了地球的健康,为了子孙后代的福祉,让我们克服盲目与短视,像爱惜我们自己的生命一样,爱护大自然的一草一木!
链接
英美重视野生植物保护
1973年,美国制定了濒危物种法案。美国的濒危物种名单,包括上升为濒危物种或从濒危物种名单中去除,由内政部长决定,主要解决因栖息地破坏、过度利用、法规不健全等原因造成的物种灭绝或受威胁问题。
濒危物种法案规定,每5年就要对列入名单的濒危物种进行回顾,以确定是否应从名单中去除,或提升其濒危等级,或由濒危降为受威胁物种。
为了使野生植物利用的申请报告审议更加科学、符合政策,美国还成立了濒危物种委员会的机构,由农业部长、陆军部长、经济顾问委员会主席、环境保护局局长、内政部长、国家海洋大气管理局局长组成。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举行听证会。这些措施都足见其对野生植物保护的重视。
英国的植物保护法规包括了陆地和水域的植物。法规禁止任何人采摘、连根拔起或毁坏那些列在保护名录表上的野生植物,对这类野生植物的贸易也是违法的,除非是在许可的情况下。同时也禁止连根拔起那些不在保护名录表上的野生植物,除非在特定的情况和预先获得批准。每隔5年时间,英国联合自然保护委员会须向国家秘书处建议保护名录上的植物名单的添加或删除。(记者赵永新)
人民日报 200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