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伊始,江苏省财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年度决算显示,2004年江苏全省征收的排污费已突破8亿元,达到8.7223亿元,比2003年的7.7亿元递增了13%。从2001年以来,一年递增1亿元,连续4年排名全国各省市之首。
这一成绩得益于江苏省环境执法能力的不断提高。江苏省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完成之后,又向环境监察现代化建设迈进,有力推动了全省排污收费工作的深入开展。
江苏省是全国较早进行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并通过国家验收的省份,随后该省又积极启动了环境监察现代化建设,并经江苏省编委批准成立了省级环境监察局,使行政执法力量明显增强。全省环境监察实力的“兵强马壮”,在环境现场执法、污染源监督管理、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推动了排污费征收的年年递增。
2004年,江苏省环境监察部门不断强化现场监察,抓好重点流域污染整治,先后对徐州、无锡、常州、苏州等市重点工业污染源进行了6次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违法排污行为的52家企业进行了处理。认真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结合实际,突出全省专项行动的重点,共出动执法人员193946人次,集中检查各类污染源74295厂次,查处环境违法企业5112家,其中决定取缔关闭703家,责令停产318家,限产28家,罚款1702家,处罚金额达1916.24万元。扎实做好排污申报登记,为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奠定了基础。坚持省、市、县3级排污费征收月报分析制度和收费稽查、审计制度,组织对各市征收排污费的督察、催缴,并对SO2排放量进行现场核定。全省共有28418家企业申报了排污状况,使排污申报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比往年进一步提高。为推动全省氮氧化物等燃煤废气排放量的审核核定,还组织全省开展氮氧化物排放量核定工作,对全省197家火电企业排污申报登记进行汇总。稳步推进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实现了自动远程监控。目前,全省11个省辖市的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已通过省级考核验收,从而为全天候自动监控重点污染源打下坚实基础。
(唐振亚 高杰)
《中国环境报》2005年1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