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文敏:最近,全国第一个区域性的环保规划———《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下称《规划》)完成编制的消息引起了人们极大关注,长三角特别有触动,许多政府官员和学者称,珠三角的环保规划比长三角先行了一步。
翁淑贤:《规划》的出台,体现了珠三角争取社会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决心。它是由国家环保总局和广东省政府合作,共同组织国内环保领域著名专家学者,经过10个月调研和讨论完成的。
《规划》确定了分两步走的环境保护目标,即到2010年为重点攻坚阶段,把珠江三角洲建成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群;到2020年为巩固完善阶段,把珠江三角洲建成生态城市群。《规划》提出了红线调控、绿线提升、蓝线建设三大战略任务,目的是从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治理环境污染三方面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对《规划》有较高的评价,认为体现了“主动保护”的思想,在全国开了一个好头。
目前,《规划》已经广东省政府通过。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强调要突出环境建设,切实加强环保工作,把规划成果转变为地方法规、政府施政行为和全社会的行动。8月30日至31日,广东在佛山举办了环保规划培训班,各市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一起学习《规划》的内容,探讨实施办法。这意味着《规划》即将进入实实在在的实施阶段。
沈文敏:其实,长三角一直也在酝酿建立“环保联盟”。今年6月18日在杭州举办的“区域环境合作高层国际论坛”上,上海、江苏、浙江三地政府主管部门共同宣读了《长江三角洲区域环境合作倡议书》。在那次论坛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清泰说,尽管落实科学发展观需要全国共同努力,但发达地区应承担更多的责任,长三角地区应该带头跨行政边界治理和有效改善环境。
“防锈”问题刻不容缓
沈文敏: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日前在上海谈到长三角经济发展的状况时,形象地把注重环境问题比喻为“防锈”。他把长三角比作一支拉满弓的箭,提醒在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要重视环保工作,防止箭“生锈”。
李德水的担忧不无道理。近年来,长三角这个鱼米之乡的环境问题正在成为日益危及到当地经济社会的重大隐患。在杭州举行的那次论坛上,中国环境科学院研究员林红通过对大气环流的数年研究,证明了长三角地区酸雨污染“令人吃惊”的关联度。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舒庆也举例说,水的跨界污染问题在长三角地区显得非常突出,目前,京杭运河长三角地区段、太湖、长江下游段、钱塘江段等水资源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翁淑贤:其实,珠三角今后面临的“防锈”问题也一样严峻。目前,珠三角以占不足0.4%的国土资源,聚集了全国近3%的人口,创造了近10%的国内生产总值。如果把珠江三角洲比喻为一个木桶,那么珠江三角洲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如何,也即这个木桶能够容纳多少水,决定于环境这个“短板”的制约。据预测,2010年、2020年废水和水污染物产生量将分别比2002年增加60%和100%,固体废物产生总量将分别增加50%和80%。目前,珠三角透支的环境容量和资源已经难以支撑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
广东省省长黄华华曾算过一笔账:广东每增加1亿元GDP,上世纪80年代,需要相当于1.6亿元的成本投入;90年代,需要2.6亿元;本世纪前3年,则上升到3.3亿元。高投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能源的低效利用,还会带来污染的高排放。珠三角正步入工业化中后期,资源相对紧缺、环境污染严重和生态压力增加等各种问题逐渐暴露出来,甚至严重制约了整个区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沈文敏:有人说,环保是一个花钱的部门。也正因此,许多地方至今还在为要环保还是要经济发展有不同的看法。
翁淑贤:既当过市长又是学经济出身的广东省环保局局长李清,对这个问题回答得一点也不含糊: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目标是一致的。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区域环保合作应为经济合作服务,而经济合作更不能偏废环保。
其实,从长远利益来看,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目标是一致的。比如可以通过清洁生产来降低能耗,减少污染排放,节约资源,腾出更大的环境容量上更多新的项目,推动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目前,生态环境和环境安全已成为区域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区域的环保和生态建设水平将直接影响到经济的发展后劲。
沈文敏:现在从上至下都在强调树立科学发展观,应该说认识正在趋同。
翁淑贤:广东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做出了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珠江三角洲城市群规划、九大产业提升规划等重大专项规划的决定,以规划为龙头,提升竞争力,增创新优势。这不仅符合广东省和珠江三角洲发展的实际需求,也是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和实际行动。
根据规划纲要,到2010年、2020年将单位GDP物耗能耗指标降低到现状的1/2、1/4,单位GDP污染物排放指标降低到现状的1/3和1/6。严格限制、淘汰、禁止10大类161个产品的生产。关闭和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小水泥、小冶金、小铸造、小火电等工艺和设备,或通过以大代小的办法,实现污染集中控制。
难“独善其身”的区域化特征
沈文敏:“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虽然日日不见君,用君污染水。”一首被修改的著名古诗,反映了频频发生在江河流域的“跨界污染”的现状。而前不久,在我国的淮河流域遇到了一场罕见的污染灾难。因为这场暴雨,淮河沿途各地藏污闸门被迫打开,结果是5亿多吨高指标污水形成150多公里长的污水带,这个污水形成的“黑团”随即扫荡了淮河中下游。甚至有些污染物不仅使沿途不慎接触的人手脚出现溃烂,更给沿途进行鱼虾养殖的业主造成了“灭顶之灾”。
翁淑贤:李清是区域环保一体化的有力倡导者和拥护者。他认为环境问题区域性特征比起经济可能还要来得明显、直观。因为区域的生态链是相连的,水是流动的,空气也是互相影响的,上下游以及周边地区之间生态环境的依存度相当高。上游的水污染了,下游同样遭殃。一地的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周边地区终归也要受影响。总之,在同一个区域内,各地搞环保很难“独善其身”。
据李清介绍,《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是广东近两年要出台的系列环保规划的重要一环,广东同时还启动了全省的环保规划,与港澳的合作也将全面开展。据称,泛珠三角区域2004-2010年的环保规划也在加紧制订中。可以说,从珠三角到大珠三角乃至泛珠三角,环保合作在不同层次的区域合作中一直颇受重视。今年7月召开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就很有前瞻性地把环保合作列为当前各省区的合作重点之一。因为各方都有共识:离开环境,发展无从谈起。李清透露,近几年来广东成功联合周边省区处理了一些跨界污染,从去年起,还与部分省区城市建立了环境监测系统,定期通报环境质量数据,联手治污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沈文敏:在反思造成淮河灾害背后的原因时,关于污染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来“埋单”的话题,也再一次摆在了人们面前。据悉,作为河域流动的污染,目前很难有什么依据让受害者顺利得到补偿。在调整经济结构、治理环境污染的过程中,如何科学地分清责任,合理地度量污染程度,从而对相关责任方进行有效处理,成为一道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
翁淑贤:前不久,有关专家在惠州市调研时发现,由于环保限制已经带来当地上下游不同地区发展的差距,因此在进行新的规划时,有关专家建议在广东省内率先明确提出环保补偿机制,尝试以一种量化的方式,寻求江河下游城市对上中游城市的环保补偿,让全流域的城市共同为环保“埋单”。
但是,当惠州人希望在这个问题上更深一步时,再一次陷入了几个老问题中:首先就是补偿的金额难以度量,下游城市应该给上游城市补偿多少钱才合适,上下游至今一直没有统一意见;其次是难以确立明确公平的收费政策,由于缺乏相应的参照体系,按照生态补偿的原则来进行补偿的机制很难执行;最后,赔偿的主客体难以界定,应该赔偿的主体是政府、个人还是单位?资金应该来自社会,还是单纯靠政府,也一直没有统一看法。
沈文敏:长三角的“防锈”之忧,淮河的“黑团”之难以及惠州的补偿努力都提醒我们,在面临不断暴露出来的环境问题时,我们的制度建设显然还相当滞后。为环境污染“埋单”的人找不到,就很难有人真正去投入环保。
联手治污的突破口
沈文敏:珠三角要达到《规划》的目标,意味着环保投入将达1300多亿元。这笔钱将从哪里来?如果没有一个科学的补偿机制,没有有效的投资保障渠道,环保问题的解决将会受到更多的约束。
翁淑贤:今年以来,珠三角乃至整个广东的环境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强。目前,清远、三水、花都等地的跨界环境污染问题已基本解决;惠州则在尝试以一种近似量化的方式提出环保补偿机制,让全流域的城市共同为环保“埋单”;东莞等地则针对不同行业召开的清洁生产现场会,督促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采取环保措施;对一些较为严重的污染项目,广东省环保局明确提出“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沈文敏:有专家建言,长三角的区域环境合作可以水域污染及二氧化硫排放为突破口。首先,水的跨界污染、二氧化硫引发的酸雨问题是国家着力解决的问题,长三角的各城市都面临着较大的现实压力;其次,这些问题的危害也是地方政府和公众所切身感受到的,联合行动有利于分摊环境成本。
翁淑贤:解振华认为,区域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他强调,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和实施是政府履行宏观调控、弥补市场失灵、有效配置资源的手段之一,必须从整个区域协调发展的高度,按照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和环境容量的要求,整合经济社会发展资源,明确哪些地方能够开发、哪些地方不能开发,以及相应的开发方式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工作,以实现高质量的、环境可持续的、有效益的可持续发展。
相较长三角地区而言,珠三角环保规划先行有一定的便利条件。这里的各城市虽然有不同的经济利益,但毕竟同属一省,只要省里下了决心,下面的城市一般都会配合,而且执行起来相对比较顺利。比如正在探索的生态补偿机制,还有由省环保主管部门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等。
沈文敏:长三角的上海、江苏和浙江各地分属不同的行政区划,当环保规划触及到各方的经济利益时该谁让步?在这个现实问题面前,长三角各方要取得利益平衡,可能会比珠三角难得多。不过,也有了一些探索。早在2002年初,浙江的嘉兴就与江苏的苏州建立了边界水污染防治制度和水环境信息通报机制。对于长三角而言,开展区域环境合作不乏基础,关键是要在环保问题上有一盘棋的考虑。(记者 沈文敏 翁淑贤)
《人民日报-华南新闻》 200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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