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7月28日召开的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随着我国投资体制改革的深入,投资决策权将完全下放给企业,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将进一步加强。
我国将进一步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建立科学的准入制度,规范重点行业的环保标准、安全标准、能耗水耗标准和产品技术质量标准,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对污染项目的控制,侧重于事前准入。国务院有关部门还将编制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战略资源开发等重要领域的发展建设规划,以作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改进投资宏观调控方式。
今后,我国政府投资主要用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强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各级政府还将创造条件,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有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公益事业及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步雪琳 )
《中国环境报》200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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