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到2010年,我国将通过开发整理土地补充耕地270多万公顷。
这一规划包含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三项内容。在2010年前,通过农田和农村居民点整理,补充耕地165多万公顷;新增工矿废弃地得到全面复垦,历史欠账逐步消化;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宜耕土地后备资源得到适度开发。
同时,重点组织实施东中部粮食主产区基本农田整理工程、重点煤炭基地土地复垦工程、三峡库区移民安置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西部生态建设地区农田整治工程、新疆伊犁河谷地土地开发工程、“五纵七横”公路沿线土地复垦整理工程、“南水北调”水利工程沿线土地整理工程等七项重大工程,以补充不少于97.33万公顷耕地。
这一规划还确定了我国近期土地开发重点区域:东部沿海滩涂区、河套银川平原区、滇中地区、甘肃疏勒河流域和沿黄灌区、新疆伊犁河谷地-南北疆山麓绿洲区、川西南地区。
我国现有农田普遍存在沟坎过多、道路沟渠不整、零星未利用地和废弃地多的现象。农村居民点用地利用率低,北方农村居民点“空心村”多,南方农村居民点布局零散。此外,全国因工矿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和压占废弃的土地中,通过复垦可补充耕地的潜力约153.33万公顷。据国土资源部测算,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的总潜力为1340万公顷。
新华社 200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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