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年12月27日11:1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考试招生 教育改革 综合素质评价 公共教育服务 科学发展观 留守儿童 教育法律法规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现代大学制度 顶岗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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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四十八)加大教育交流与合作。发挥我省教育优势,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和更加积极的行动参与到教育国际事务和教育国际服务中。加大教育对外宣传,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全面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以教育国际化促进教育现代化,培养国际化人才。支持高校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合作,积极建设国家教育国际交流战略性平台和教学科研合作平台,联合推进高水平基础研究和高技术研究。支持职业院校引进国际认可的职业资格标准,培养适应国际市场的高素质人才。鼓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国际教育合作,主动开展跨文化交流活动。积极扩大与港澳台地区的合作领域,形成良性互动新机制。支持高校扩大招生规模,提高质量,探索与港澳台学校学生交换培养机制。

深入开展对内教育开放合作。加强与周边省(区、市)、泛珠三角、长三角等区域教育交流合作,积极推进成渝经济区跨行政区域教育合作交流。积极探索地震灾区与援建省(市)教育对口合作交流的长效机制。

(四十九)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拓展中外合作办学广度和深度,借鉴国际先进教育理念和办学经验,引进消化吸收海外先进办学模式、优秀教材和课程资源,推动观念更新、理念创新和课程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创办高水平中外合作机构,支持高校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引导中外合作办学向高层次、规范化方向发展。

积极参与国家海外名师引进计划、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积极聘请和引进一批优秀专家学者和研究团队来川从事教学科研,提高我省高校外籍专家比重。鼓励学校积极引进海外学成归来优秀高层次人才,发挥其在学科建设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鼓励高校与境外知名高校合作培养人才,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

(五十)加快发展留学生教育。扩大外国留学生规模,培育国际化专业和特色课程。实施“留学四川”计划,鼓励企业、高校等设立奖学金。鼓励学校主动到境外国外招生。完善留学生管理与服务机制,争取将若干所高校建设成为国家来华留学生教育示范基地。进一步加强外籍人员子女教育服务体系建设,为在川外籍人员提供教育服务。

(五十一)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特色学科、优势学科和知名教育品牌优势,推动高水平教育机构海外办学。办好海外孔子学院、孔子课堂,提升四川教育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培养更多汉语国际推广教师,发展汉语国际推广志愿者。

创新公派出国培训机制,实施“校长和骨干教师海外培训计划”,让更多教师拥有海外研修、学习经历,开拓国际视野,增强跨文化交流的能力。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第十七章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五十二)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推进四川教育现代化的第一资源保障。实施人才强教、人才强校战略,在教育优先发展中,优先建设教师队伍。以师德建设为首要,以全员培训为载体,以体制机制为保障,以教育名家为示范,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五十三)把师德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制定和完善经常化的师德教育制度,不断提升教师师德水平和素养。大力倡导教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聘任(聘用)、评优奖励、派出进修等的首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克服学术浮躁,整治学术不端行为。

(五十四)创新教师专业教育机制。把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作为教师培养培训的重点。从教育教学改革实际出发,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项目资助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师培养培训。实施教育名家培养计划,着力培养教育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学术带头人和校长,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

把培养培训农村特别是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教师作为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的重点。不断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积极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和优秀教师到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任教。将教师培训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对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完善中小学教师培养体系,形成以师范院校为主体,其他高校和教师培训机构参与、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培训基地,完善省、市、县、校四级教师培训网络。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培训择优遴选机制,不断提高教师培训质量。完善形式多样的集中培训、远程培训、校本培训相结合的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模式。

把培养“双师型”教师作为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扩大具有行业企业背景教师的来源途径,依托行业企业和高校,重点建设一批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形成高校和行业企业共同培养,教师在岗研修与企业实践并重,教师资格和职业资格并举的“双证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完善聘任(聘用)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担任专兼职教师制度。开展“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建立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选培管用制度。

把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作为建设高素质高校教师队伍的重点,大力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鼓励并采取措施促进高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跨学科、跨单位合作,形成高水平教学科研创新团队。鼓励中青年优秀教师潜心教学科研,造就学科骨干人才,培养一批以中青年为主体的“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团队”。大力培养学科建设领军人物及承担国家重大工程、研究项目的高层次顶尖人才。采取团队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引进等方式,积极吸引省内外院士、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加快重点学科创新团队建设。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和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项目,集聚具有国际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

(五十五)建立完善教师保障制度。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着力解决边远山区和贫困地区教师队伍稳定和短缺问题。依法保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教的教师实行倾斜政策。健全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保障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的长效机制。建设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保障确需住校教师和支教人员住宿需求。

(五十六)健全教师管理制度。落实国家教师资格标准,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资格认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履行中小学教师的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

科学制定并实施各类学校编制标准,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制定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完善教师职务(职称)制度,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探索在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以业绩为导向,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创新聘用方式,完善评价、选用和激励机制。加强教师管理,完善教师考核制度和退出机制。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县域内定期交流机制。城镇中小学教师在评聘高级职务(职称)时,应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制定并完善校长任职资格标准实施办法,提高校长专业化管理水平。积极推行校长职级制。

创造有利条件,营造有利于名师、名校长和教育家成长的良好制度环境,造就一批教育家,倡导教育家办学。建立优秀教师定期评选表彰制度,对为四川教育作出重要贡献的教育工作者设立荣誉称号。

第十八章加大经费投入和加强经费管理

(五十七)加大教育投入。教育投入是教育事业的物质基础,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能。要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

各级政府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各项收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严格按照教育法律法规规定,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保证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3%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不断提高公共财政的保障水平,落实国家《规划纲要》要求,确保到2012年按可比口径计算的全省各级各类财政性教育支出占全省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18%,以后年度随着财力的增长进一步提高。

建立保障政府教育投入增长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依法审核政府教育拨款预算和决算。建立政府教育经费增长考核制度,将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比例列入政府任期目标,由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进行督查,将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各级政府教育投入公告制度。由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向社会定期公布下一级政府教育投入情况。

社会投入是教育投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途径,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调整学费标准。完善捐赠教育激励机制,落实个人教育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

(五十八)完善投入机制。按照事权职责和财政体制,明确责任主体,构建“分级负责、相互匹配、统筹协调”的办学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坚持义务教育以县级为主,高中阶段教育以市、县级为主,高等教育以省级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在坚持“谁办学,谁保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和专项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欠发达地区和财政困难地区的支持。根据国家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制定并逐步提高各级学校学生人均经费基本标准和学生人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级加强统筹落实的投入体制。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切实增强学校维持正常运转的能力。尽快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债务。

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学前教育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机制。普通高中实行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机制。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机制。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设立基金接受社会捐赠等筹措经费的机制。

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根据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和发展情况,逐步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完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助学贷款体制机制。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完善资助政策。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建立国家奖助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五十九)加强经费监督管理。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资金管理法律制度和财经纪律。建立科学化、精细化预算管理机制,科学编制预算,提高预算执行效率。设立高等教育拨款咨询委员会,增强经费分配的科学性。加强学校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完善经费使用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教育经费监管机构职能,在高等学校试行设立总会计师职务,提升经费使用和资产管理专业化水平。加强经费使用监督,实施财务预算公开,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全过程审计,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建立并不断完善教育经费基础信息库,提升经费管理信息化水平。防范学校财务风险。建立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加强重大项目经费使用考评。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使用效益。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使用管理。坚持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建设节约型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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