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年12月27日11:1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考试招生 教育改革 综合素质评价 公共教育服务 科学发展观 留守儿童 教育法律法规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现代大学制度 顶岗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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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

《规划纲要》是指导四川未来十年教育改革发展的纲要性文件。必须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完善监督考核,有效推进《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和组织实施。

落实实施责任。贯彻实施《规划纲要》,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按照《规划纲要》的部署和要求,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省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规划纲要》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抓好贯彻落实。各地要围绕《规划纲要》确定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体制改革、重大措施和项目等,提出本地区实施的具体方案和措施,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尽快出台实施。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本校实施方案和措施,加快学校的改革和发展。

鼓励探索创新。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实施《规划纲要》,重视做好改革试点工作。对各地在实施中好的做法和有效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

广泛宣传动员。做好《规划纲要》及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面向社会、面向广大市民广泛宣传规划,不断提高公众规划意识,让更多的社会公众通过法定程序和渠道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在全社会形成共同参与规划实施和依规划办事的良好环境。

建立评估制度。《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指标要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规划纲要》实施后,围绕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要组织开展监测评估和跟踪检查,全面分析检查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各地、各部门落实情况通过教育督导报告等形式定期公布。根据实施情况和社会各方面反馈情况,实行表彰奖励和劝诫问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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