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塘镇第一小学
陈子玉开的交费收据
临泉县一小学政府办学私人收钱
中安在线讯 在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有一所奇怪的学校,这个名叫刑塘镇第一小学的学校一方面具有公办性质——县教育局发放二十几名正式在编教师的工资,每年还按照农村地区一名学生300元的标准下拨给学校义务教育经费。但是另一方面它却被当地政府托管出去了——学校的财务大权掌握在一位私人老板的手中,在国家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费的今天,学校的490名学生每学期还必须向私人老板缴纳260元的额外费用,得到的收据竟然是一家公司的入库单,乱收费现象反映到当地教育局,政府官员们却称管不了。近日中安在线记者接到当地学生家长投诉后赶到临泉县,对此进行了调查。
校长不管财政 私人老板收钱
记者在邢塘镇第一小学附近走访了几户居民,他们家里都有孩子在邢塘一小上学,他们说学校要求学生每学期都要交二百多元费用,不交的话就不让去上学。记者又赶到邢塘一小门口,询问了几名学生,他们告诉记者今年开学都要交260元费用。
学生交的这260元究竟是什么费用呢?记者在邢塘一小找到了现任校长李家梓,他告诉记者,自己是县教育局2003年调到邢塘一小当校长的,现在学校有二十几名县教育局正式编制的老师,工资全是由县教育局发放,学校共有490名学生,每年学校还享受国家下拨的公用经费。今年每年级的教辅用书费用不过四五十元左右,已经公示在校门口,而这学期向每名学生收取的260元费用和他们教职员工没有关系,通知收钱的是一个叫陈子玉的老板,收的钱全归他,学校没有得到一分钱。
那么这个陈子玉是什么人呢?记者从李校长那里得知,陈子玉是临泉东风调味品有限公司的老板,2001年镇上把学校交给他托管,他从2008年开始向学生收取每学期两百多元的费用,而且不让学校的老师过问。李校长说自己作为校长,其实并没有学校的财政权,这些钱收到哪里去了他也不知道。
李校长还给记者出示了今年收取260元费用的收据,收据上居然印着“安徽省临泉东风调味品有限公司入库单”的字样,上面写着学生的姓名、班级和所交的260元费用,每一张右下角都是用相同笔迹签了一个“周”字,据李校长介绍签“周”字的人是陈子玉的儿媳妇,她负责来学校收钱。
随后李校长又找来了学校的刘会计,刘会计告诉记者,他是2008年夏天才调来邢塘一小的,现在学校每学期的办公经费都是到县教育局报账,县教育局把钱直接打入学校账户里,学校账户的卡在陈子玉那里,而且今年收学生260元的费用不是经他的手,他也不知道这笔钱去了哪里。
记者通过李校长联系到了陈子玉,陈子玉告诉记者,自己是临泉县东风调味品有限公司的老板,邢塘一小确实是公办学校,在2001年的时候,邢塘镇政府为建这所小学欠下8万元工程款无力偿还,于是镇政府找到他和他签了一份托管协议书,镇政府要把邢塘一小交给他长期托管,并让他拿出30万转让费交给镇政府。陈子玉说他交给镇政府30万元后就开始接管学校,并且承认了从2008年开始每学期向每位学生收取200元费用,2010年开始加到260元。
临泉县教育局:知道乱收费但是管不了
那么刑塘镇第一小学的学生们每学期都被强迫向私人缴纳费用的事情,临泉县教育部门是否知情呢?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来到临泉县教育局,接待记者的是曹亚斌副局长,他告诉记者,几年前邢塘镇确实把邢塘一小托管给陈子玉,后来临泉县进行乡镇规划,邢塘镇划入了城关镇,邢塘一小也并入城关镇中心小学管理,但是托管邢塘一小的还是陈子玉,学校的教师、土地都是国家的,每年也能拿到国家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
曹亚斌副局长还表示,2009年县教育局曾要求收回学校,由于补偿条件没有达成一致,陈子玉不同意把学校交给县里。对于陈子玉私人向学生收费,曹亚斌认为不合适,但他同时表示临泉县教育局也没法解决这个问题。
记者算了笔帐,按陈子玉说2009年每名学生每学期交200元算,一学年每人就要交400元,学校现在有490人,光2009年陈子玉收的钱就有近二十万。
采访中许多家长质疑,10年前,政府为了30万元托管费,将公办小学交给了私人管理;今天,当私人开始在学生头上收取额外费用时,临泉县教育部门却“管不了”这事,难道政府的遗留问题就必须让学生来买单吗?(记者:王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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