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决定逐步在全国城乡实行免费义务教育。2003年,国务院召开了新中国建立以来第一次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把农村教育摆在教育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作出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重大决策。2005年底,国务院决定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两免一补”(即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首先在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施,2007春季开始在全国农村全面实施。2008年9月1日,又免除了全国城市2800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至此,全国城乡义务教育阶段1.6亿多名学生的学杂费全部免除,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这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必将对提高全民族素质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西部“两基”攻坚取得重大胜利
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经过四年的努力,西部地区“两基”人口覆盖率从2003年的77%提高到2007年的98%,农村义务教育的面貌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近年来,国家财政投入数百亿元的资金,建设了8000多所寄宿制学校,支持数以万计的学校改造危房和生活设施,使广大农村地区、边疆地区孩子的学习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中央和地方政府累计投入110多亿元资金,建设了覆盖全国农村的远程教育网络,农村孩子们共享到了优质教育资源。2008年底,我国“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99.3%,实现“两基”验收的县(市、区)累计达到3038个,占全国总县数的99.1%。
新《义务教育法》推动我国义务教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责任,将义务教育所需经费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同时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等重大问题作出了法律规定,为推动我国义务教育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张艳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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