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二十一日在北京宣布,二○○七年一月一日起,新版《中国标准书号》在全国正式实施,已沿用近二十年的中国标准书号,将与全世界一百六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同步由十位升至十三位。
该中心副主任、中国ISBN(国际标准书号)中心副主任苏建忠介绍说,中国标准书号由十位升为十三位,将扩充整个书号编码系统的理论容量,同时保证与国际物品编码体系的兼容。新版《中国标准书号》规定了中国标准书号的分配和使用原则,特别强调出版单位应充分保证中国标准书号分配和使用的唯一性、永久性和专用性。
这位官员指出,根据新版《中国标准书号》,中国标准书号使用范围由传统的纸质印刷类出版物扩展到电子出版物、互联网出版物等非印刷出版物,目前虽只是对电子、网络出版物拥有标准书号作出原则规定,但未来将通过调研颁布具体实施细则。新版《中国标准书号》还强调,作为终端使用者的出版单位应杜绝“一号多用”和“买卖书号”等现象的发生。
业内专家称,中国标准书号作为出版物的身份标识,是出版物发行和流通的国际通行证,这次中国标准书号与全球同步升位,将推动中国标准书号在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互联网出版物上规范、合理地使用,进一步促进中国出版业信息化发展,也为中国出版物走向国际市场提供技术保障。
此前,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已就书号升位工作组织全国出版商和发行商分期分批进行培训,培训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该中心同时于今年十月开始向出版商提供十三位书号和条码。中国标准书号升位的整体准备工作平稳有序,并得到国际ISBN中心的充分肯定和赞许。 (记者 孙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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