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周刊刊载文章称,近日(3日)国内一些民办高校连续发生学生聚集哄砸事件,而这些事件的背后,是一些民办高校在办学目的、方法上的偏差及有关部门在监管上缺乏有效机制。连续的事件提醒有关部门,在经历了近几年的急速扩张之后,民办高校正进入矛盾易发多发期,亟待善策善治。
文章称,应该看到,民办高校在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方面是做出了贡献的,但同样也应该看到,有一些民办高校办学目的并非是为了发展教育,反而是将追求经济利益当成了主要目的,甚至是惟一目的。“圈钱、圈地、圈人”成为一些民办高校的发展模式。办一所民办高校,以优惠价格从政府手里圈一块土地,进而靠贷款和招生圈钱、圈人,这一思路在民办高校发展之初就为矛盾的集中爆发埋下了隐患。
文章指出,为了达到经济目的,一些民办高校的手段就不那么磊落,不那么讲诚信。如一些民办高校招生回扣普遍,招生欺诈严重。以回扣方式鼓励一些“招生代表”甚至学生外出招生,已成为民办高校招揽生源的“潜规则”。每招到一名学生到校就读,校方就提供700元至1000元不等的招生提成,受高额利益驱使,招生人员采取各种手段甚至不惜误导学生和家长,如明明招的是自考生,却称是统招生,结果由此引发一些民办高校的学生群体事件。
文章说,师资力量和管理水平不足成为学生不满的另一原因。一些民办高校的师生比例远远低于1:20的国家普通大专正常师生比,管理水平也不规范。尽管如此,一些民办高校在收费上却名目繁多,“想尽办法赚学生的钱”,造成学生与学校关系的紧张对立。
上述问题在一些民办高校多有存在。这就提醒有关部门,在鼓励民办高校发展的同时,切莫忽视对一些民办高校的监管。要将民办高校纳入到教育管理体系中来,建立起有效的监管体系和制度。对一些办学目的不纯,造成严重后果的民办高校,则要建立和完善退出机制,从而对民办高校建立有效的监管和制约机制。
文章说,目前一些民办高校的“人、财、物”监控,均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无关,这让人十分忧心,如果学校运转出现问题,或者民办高校负责人将资金转移后甩手走人,可能诱发更大规模的群体事件。
文章强调,连续的民办高校的群体性事件同时提醒我们,对于民办高校,也不能忽视思想政治工作,要通过建立健全党团组织,加强政工队伍建设,让学生的诉求渠道通畅,让一些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得到梳理和化解。(江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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