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下午,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长沙召开。会议透露,2007年,湖南新机制改革涉及655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需要筹资19亿多元(不含中央免费教科书资金)。
“十一五”期间,湖南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新机制,将投入95.9亿元(不含免费教科书资金),2007年投入19.23亿元,其中中央承担61%,省级承担26.1%,市级承担3.9%,县级承担9%。为进一步加大对39个国扶县、省扶县和少数民族县的扶持力度,省里还决定从2007年开始,免除39个贫困县县级应负担的资金,改由省级统筹。
湖南省副省长许云昭在会上指出,今年上半年,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益阳沅江市开展了新机制改革工作的试点。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共投入免杂费资金14071万元,使2571所农村中小学校62.9万名学生全部享受免杂费政策;同时落实免费教科书资金2100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431万元。
许云昭指出,实行新机制后,学校除代收课本费(享受免费教科书学生除外)、作业本费和需要搭餐、寄宿的学生的搭餐费、寄宿费以外,不得统一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根据试点反馈情况,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7年起,在全省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的基础上适当扩大新机制实施范围。一是把由于统计口径原因填报为“城市学生”的农村学生纳入免杂费范围;二是把由当地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并执行公办教育收费标准的民办学校中就读的农村学生纳入免杂费的范围。特别是对在民办学校中就读的初中、小学学生,只要是政府委托承担、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公办学校收费标准办学的,就应该一视同仁,确保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个不漏地享受免学杂费政策。
会议总结交流了半年多来新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对明年湖南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进行了安排部署。
湖南省教育厅厅长张放平、省财政厅副厅长王新国就如何做好明年全省新机制改革工作作了具体部署。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桑植县政府有关负责人还分别介绍了新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经验。(记者 刘怡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