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特急),通知规定,从2006年秋季学期起,我国中小学教材正文印张基准价格降低,同时规范教材封面、插页和配套光盘价格。
根据该通知,各地对教材零售价格核定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应相应降低“一费制”收费标准中的课本费标准。
通知规定,降低教材正文印张基准价格,取消价格上浮政策,各地要根据上述规定的教材正文印张基准价格,在下浮5%的浮动幅度内,制定本地区教材印张单价。
规范教材封面、插页和配套光盘管理。通知规定,国家统一制定教材封面、插页基准价格。各地省级教材价格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制定的教材封面、插页基准价格,在下浮10%的幅度内,制定本地区教材封面、插页价格。现行价格低于国家规定基准价格标准的,只能下调或维持现状,不得上调。与教材配套销售的光盘价格每张不得高于5元。 (记者 郭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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