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9日电 2006年全军将依托112所普通高等学校从普通中学高中应届毕业生中招收国防生1万余名。
从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培养国防生,是军队依托普通高校培养军官的一种主要形式。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接受必要的军政基础训练,毕业后分配到军队担任军官。
2006年招收国防生的高校多数都是国家部委直属或省属的重点院校,其中“211工程”院校60余所。招生计划分布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以电子信息、机械、航空航天、大气科学等理工类为主,涉及哲学、法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等学科专业132个。
国防生的面试、政审、体检工作与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学员同步进行,严格实行责任制。今年招生体检执行新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将增加心理检测项目,视力标准较以往作了适当降低。
国防生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再进行跨省调剂,若生源不足,由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配合招生高校在本省进行生源调剂,招生高校不得拒招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国防生录取时,由军队驻校选培办对投档考生电子档案中的政审、面试、体检登记表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由高校组织录取,录取分数线与本校其他学生基本相同。(郑甘培、王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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