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16日电 教育部近日发出“关于继续做好2006年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积极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重点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民工子弟学校安全工作。
教育部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农村寄宿制学校、民工子弟学校进一步健全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及时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农村寄宿制学校建成后出现的治安、卫生、饮食、交通等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对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宿舍、食堂等建筑用房建设和使用标准严格把关,不留建筑上的安全隐患。要认真抓好学校防火、学生食堂和宿舍管理、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坚决防止火灾、集体食物中毒、交通事故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据了解,教育部要求各地在年内要组织开展一次面向本地区全部农村寄宿制学校、民工子弟学校的安全检查,逐一检查这些学校安全制度、应急预案的制定情况,以及校舍、食堂、自备水源、厕所等易发事故环境的隐患排查情况。
教育部要求各中小学校在开学前普遍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组织观看录像、发放安全手册、制作宣传板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预防火灾、拥挤踩踏、交通、溺水等事故的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一次紧急疏散、逃生自救演练,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记者吕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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