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6年起,贵州省每年将招募100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开展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工作,时间2至3年,工作期间比照国家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所需经费由财政专项安排。
这是记者从贵州省委组织部人才处了解到的信息。据介绍,贵州省日前出台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从2006年起,在全省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每年选拔10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进村和社区工作,力争到2010年全省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名大学生。
意见还明确,对到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由县(市、区、特区)组织、人事部门公开选聘,合同管理,可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党支部、村委会的职务,也可在村和社区从事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农技推广、中介服务工作以及在村(社区)领办企业,其聘期一般2至3年,人事档案由县级人事部门免费代管,户口根据本人意愿可留在原籍,亦可迁到工作所在地。(记者周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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