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院十三日下午公布今年院士增选结果,同时向五十名新院士发了公开信,提出不参与“炒作”、不以“权威”自居等八条“戒律”。
这份公开信称,在每一位院士取得的成绩中,都凝结着千百万人的心血,每位当选院士,都是中国人民的普通一员,没有任何特殊的权利。为此,中国工程院向新院士提出以下八条共勉:
——继续发挥自己在工程科技领域的专业特长,在身体允许情况下,尽量从事一线工作,努力为祖国的现代化事业和青年人才的培养作出新贡献。
——感受到社会各方面对院士很高的期盼和尊重时,需要以清醒的头脑面对,谦逊地评价自己,严格地要求自己,避免过多的社会兼职,婉拒过高的、不适当的物质待遇,不参与媒体对本人成果的“炒作”,维护院士称号的崇高和尊严。
——院士不是“万事通”,应避免参加各种与自己专业无关的评审、鉴定、咨询等活动,特别是商业性广告和造势,把宝贵的时间和精力浪费在不必要的应酬上。
——当选院士后,更要谦虚谨慎,平等待人,不以“权威”自居,保持优良的学风,带头营造科学民主的学术环境和氛围。
——继续弘扬科学精神,以身作则,努力成为科学道德建设的模范和唯真求实、力戒浮躁、淡泊名利的身体力行者。尊重同行和同事们的劳动与成果。正确处理成果、论文和报奖的署名和知识产权问题。加强对学生、助手等年轻人在科学道德方面的教育和培养。
——严守院士纪律,遵守中国工程院院士自律规定和各项行为规范。增选新院士时,谨慎公正地用好院士的推荐权和选举权,准确把握院士的标准和条件,不受干扰、公正无私地进行评审和选举。
——严于律己,主动听取并正确对待各种意见,自觉接受群众、单位和社会的监督。
——院士有责任和义务广泛团结自己周围的科技工作者,共同为国家的繁荣富强而奋斗。
中国工程院还向新院士所在单位提出具体建议:希望在政治上思想上更加严格要求,对院士的不足能及时提醒与帮助;建议不要安排院士参加那些本学科领域以外的各类评审、鉴定、咨询和评奖等活动;不举办当选庆祝活动,不宜把过高的、不适当的物质待遇加到院士身上,也不宜过早地给年轻院士压上行政职务,以使他们集中精力在专业领域取得新进展。(记者 孙自法)
中新社 200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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