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开学,大学生们将面对一个透明公开的收费环境。日前,市教委、市物价局和市财政局发布了落实教育部等部门“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根据精神,“转专业费”、“赞助费”、“扩招费”和“建校费”等林林总总的收费项目将从高校的收费单上消失;而公办高校利用非国家财政性资金建造的学生宿舍,条件较好的(3-4人/间),最高收费限额不得超过每生每学年1500元的范围。
市教委通知指出,各高校应建立和落实收费管理“一把手责任制”的具体方案,对在学校招生中巧立名目搞乱收费的,要坚决追究学校一把手的责任,出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高校还要严格规范收费项目,不得向学生收取本市教育、物价和财政主管部门明确不得收取的费用(包括学历证明费用等)。
《新闻晚报》200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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