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于近期出台示范高中复审制度,示范高中连续三年违规招生,将取消其示范高中资格。昨天,政协委员陈伟华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示范性高中的管理,重视解决基础教育面临问题的建议”的提案得到市教委的答复。
市教委在提案办理报告中称,个别示范高中的确出现违规现象,一些学校仍在不同层面、不同场合大谈、特谈该校每年考上北大多少人。这说明它们还是没有摆脱“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困扰,没有时间、没有精力考虑学校的特色问题。市教委同时指出,一些学校在涉及到学校的优势、学科特点、特色、文化底蕴及学生特点时,表述不一定清楚或不一定准确。
针对这种状况,市教委提出,今后示范高中不准把升学率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唯一指标。今后将强化教育行政部门在整个示范高中建设中的职责问题,建立示范高中复审制度。复审的文件拟于近期出台,并将建立示范高中违规行为的通报制度。
根据有关规定,市教委提出“五不准”:不准把升学率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唯一指标;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准小学、初中招生举行选拔考试;不准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不准占用学生休息时间集体补课;不准按考试成绩排队。
市教委称,如果示范高中连续三年违反以上规定招生,将取消其示范高中资格。(记者赵升)
《京华时报》2005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