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经济良性运行、社会有序发展、人们和谐相处和安居乐业的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是社会和谐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维护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
社会主义社会是消灭了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的社会,是广大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人民群众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处于平等地位,享有同等权利。比起以往的阶级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公平得多的社会。但社会主义社会又是一个过渡性的社会,它脱胎于资本主义社会,离人类最终要实现的共产主义还相当遥远,只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社会既面临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一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又要为消除旧社会残留的以及由于体制机制不完善等原因产生的不公平现象付出极其艰苦的努力。对于在经济比较落后的基础上进入社会主义的国家来说,更是如此。所以,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消灭了许多不公平现象,特别是消灭了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这种最大的不公平现象的社会,但又是一个仍有一些不公平现象有待克服和消除的社会。只有把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平问题放到这样一个历史背景下加以分析和研究,才能得出正确的认识,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承认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不公平现象这一现实,不等于对这种现实听之任之。消除社会不公平,维护社会公平,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根本要求。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初的南方谈话中把社会主义的本质概括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一论断对于我们理解社会公平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在这个概括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物质前提,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是必由途径,达到共同富裕是最终目标。只有这三个方面的任务全面实现了,社会公平问题才能得到根本性解决。
现阶段维护社会公平任务紧迫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辉煌成就,综合国力大幅度跃升,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从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这为我们进一步解决社会公平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们的社会还存在着一些不公平现象,其中应当引起我们特别重视的是,少数高收入者和低收入群体、贫困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在拉大。在高收入群体中,有些人是在市场竞争中合理合法致富的,他们在率先富裕起来的同时,也为社会创造了财富。对于这样的较高收入既要鼓励,又要通过完善税收征管加以适当调节。但也要看到,有些人是利用体制不健全、法制不完善而获得高收入的,如一些腐败分子、不法商人等非法攫取了大量财富。对于这些通过不合理、不合法手段获取高收入的问题,需要通过完善体制和加强法制加以解决。在低收入群体和贫困群体中,农民是主体,我国几千万贫困人口绝大多数居住在农村,这是一个数量最大的低收入群体、贫困群体;农民工的状况也不容忽视,他们普遍存在收入低、缺乏社会保障、子女上学难等问题;还有一部分是城市贫困人口、工人中的低收入者,特别是下岗失业人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从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我们党执政的社会基础的高度,采取切实措施改善这些低收入群体和贫困群体的生活状况,逐步扭转收入差距拉大的趋势,不断向共同富裕的目标迈进。
由于体制、机制的不合理而造成的不公平也应引起重视。以教育为例,一些地方招收择校生的体制就不合理。在这种体制下,交得起赞助费、择校费的学生能够进入重点学校,而交不起这些费用的学生则被排斥在外。某些垄断行业的存在也凸显了体制上的问题。垄断行业所获得的高额利润,一部分转化为职工的高工资和高福利,使这些行业职工的收入高出其他行业的职工许多。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垄断即使不能全部消除,也应尽量压缩其存在空间。这既有利于发展经济,也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
对于社会存在的不公平现象,我们党是有清醒认识的。长期以来,中央一直把解决社会公平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政策,对于低收入群体、贫困群体更是给予了特殊的关怀,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扶贫开发、转移支付、加强社会救济、支持慈善事业、完善社会保障、逐步提高最低生活标准等。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对于改善低收入群体、贫困群体的生存状态和生活状况起到了积极作用。中央还决定,免除农业税,从2006年起,两年内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加大对农村教育、卫生事业的投入。这是惠及几亿农民及其子孙后代的战略决策。当前,各地各部门应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的战略决策与政策措施,把维护社会公平的问题放到一个更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好。
维护社会公平是系统工程
社会不公平现象的存在,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情况相当复杂。因此,解决社会不公平问题不能一刀切,而应当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消除社会不公平,维护社会公平,首先要大力发展经济。经济发展了,实力增强了,许多不公平问题就比较容易解决。比如,在经济发展、实力增强的情况下,我们就可以加大对低收入群体、贫困群体的扶持力度,使他们的生存状态和生活状况不断得到改善;就可以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等公益事业的投入,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上学难、看病难的问题,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就可以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机会,使一些人从根本上摆脱贫困;就可以加大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的力度,进一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以及由此产生的不同地区群众的收入差距;等等。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不公平问题都可以通过发展经济得到解决的,因而还应采取一些配套措施。比如,解决不同社会群体之间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健全税收征管制度,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针对因非法致富而引起的不公平问题,必须通过法律手段,对违法者进行严厉打击和惩处。有些社会不公平是由于体制不健全、不完善引起的,解决的途径主要是进一步深化改革。
维护社会公平是一个全局性的问题和一项长期性的任务,不仅要运用经济的手段,而且要运用政治、法律、行政等多方面的手段,进行综合治理。因此,我们应当把社会公平问题从政策的层面提升到理论的层面、从策略的层面提升到战略的层面加以考察、分析、研究,努力弄清各种社会不公平现象的成因、类别和发展趋势,在此基础上制定从根本上遏止、化解和消除不公平现象的对策。
从根本上消除社会不公平、维护社会公平,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科学发展观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方针,也是消除社会不公平、维护社会公平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这既是发展理念的重大创新,又与维护社会公平的要求完全一致。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落实“五个统筹”,对于消除社会不公平、维护社会公平同样具有重要意义。比如,统筹城乡、区域和经济社会发展,既有利于经济实力的增强,又有利于社会公平的维护。只要真正做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就一定能开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也一定能开创维护社会公平的新局面。(邢贲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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