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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
“正面清单”管理
根据现行的外资企业法等法律,在我国的外商投资必须参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开展。在这份目录中,明确了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
今后
“负面清单”管理
在这份清单上,国家明确开列不予外商投资准入或有限制要求的领域,清单以外领域则充分开放。这种法无禁止即合法的管理思路,无疑会激发企业的主体活力,让市场配置资源发挥更大作用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设立表明,中国将在入世十多年后,再次逐步大规模开放外商投资领域,同时对现行投资管理制度作出调整。
监管理念方式的大转变
什么是“负面清单”?其实,这是一种国际通行的外商投资管理办法。
根据现行的外资企业法等法律,在我国的外商投资必须参照2003年国家发改委、经贸委和外经贸部联合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开展。在这份目录中,明确了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商投资项目,并在2011年进行了部分修订,沿用至今。
此方式即被称为“正面清单”管理。根据这种模式,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需经商务部、发改委、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审核盖章后方能具备法律效力。根据投资规模的不同,审批部门或是国家级,或是地方级。以上海为例,经2010年行政审批权下放之后,3亿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项目可由上海市级部门审批,以上则需报批国家有关部门。
“实施正面清单可以分类指导外商投资,但也存在很大的弊端。”上海市政府参事室主任王新奎指出,一个弊端是效率低下,企业的合同章程必须在走完所有审批流程之日起才能生效,另一个弊端是审批制的灰色地带太大,容易产生寻租现象。
负面清单又称消极清单、否定列表,是一个国家禁止外资进入或限定外资比例的行业清单。在这份清单上,国家明确开列不予外商投资准入或有限制要求的领域,清单以外领域则充分开放。这种法无禁止即合法的管理思路,与限定企业“只能做什么”的管理模式相比,无疑会激发企业的主体活力,让市场配置资源发挥更大作用。
根据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要求,自贸试验区内将率先改革投资项目管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管理、工商登记等审批环节。同时,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对于试验区内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的内资和外资项目进行备案管理。正、负之间,虽只一字之差,却体现了截然不同的投资管理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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