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允许外资自贸区内经营部分增值电信业务

2013年09月27日16:1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允许外资 增值电信业务 试验区 网络信息安全 自由贸易 服务业开放 政府职能转变 新时期 深化改革 行政法规

中国网9月27日讯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根据方案,试验区将扩大服务业开放。商贸服务领域,对于增值电信,在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外资企业经营特定形式的部分增值电信业务。

国务院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方案提出,试验区肩负着我国在新时期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创新、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的重要使命,是国家战略需要。

根据方案,在商贸服务领域,对于增值电信,在保障网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外资企业经营特定形式的部分增值电信业务,如涉及突破行政法规,须国务院批准同意;游戏机、游艺机销售及服务方面,允许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的生产和销售,通过文化主管部门内容审查的游戏游艺设备可面向国内市场销售。(中国网财经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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