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粤港澳合作的“金融特区”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无论是港澳特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是媒体记者,都不约而同地把关注焦点放在了珠海横琴岛开发和港珠澳大桥等与港澳密切相关的工程上。全国政协委员马经表示,“横琴岛毗邻港澳,这一良好的区位条件使横琴新区作为粤港澳金融共同市场试验区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他认为,要实现国务院赋予横琴新区的定位目标,必须在横琴新区开展金融改革创新试点。
“鼓励金融创新”是国务院批准的《横琴总体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鲜明特点之一。在不久前召开的政协珠海市七届四次会议上,有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建议允许横琴新区实行人民币、港币、澳门元三种货币计价流通和结算,并适时建立区域性的货币交易市场。
在横琴从去年至2020年的建设用地平衡表中,商业金融用地达到了230.35公顷,占建设用地的8.23%,几乎为全部公共设施用地的1/3,足以说明国家对发展横琴金融产业的重视。
珠海的部分政协委员提出,长期以来,人民币和港币、澳门元在粤港澳三地之间跨境流通是一种特殊的货币替代现象,和传统历史因素、制度安排等多方面原因密不可分。横琴新区可以考虑就疏导和解决当前巨大的地下非法人民币和外汇交易问题,申请在限制区域、限制额度的前提下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试点。在区域合作面上,可由粤港澳三方适时在横琴新区共建一个区域性货币现钞调剂市场,立足人民币区域化,着力建设“交易所”模式下的人民币与港币、澳门元的现货交易市场,由此逐步推动多币种现货交易市场。
民建珠海市委的黄文忠说,根据规划,2015年,横琴人口规划将达到12万人,2020年将达到28万人,同时将与港澳地区实行特殊便利的通关制度。设立各类金融机构,尤其是引进大型金融机构进行综合化经营和离岸金融业务试点是非常有必要的。
为此,需争取国家放开金融机构及市场准入政策,推动全国性商业银行和广东省金融机构在横琴建立区域总部,在CEPA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香港、澳门银行广东省分行在横琴设立分支机构的门槛。支持和吸引境内外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在横琴设立机构,开展综合经营试点,设立或参股银行、保险、信托、证券、金融租赁等机构。同时,根据《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协调监管部门同意迁入横琴新区的法人金融机构率先开展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同意其开办人民币及外币离岸业务等。
黄文忠表示,横琴新区金融创新的最终目的,是要以横琴岛为主体,全面构建粤港澳金融合作新平台,把横琴新区建设成为广东省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共建的粤港澳金融更紧密合作区、粤港澳金融共同市场试验区的“金融特区”。(记者刘可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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