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海关已有AA类企业1230家
《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规定,海关根据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包括物流货代企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相关廉政规定和经营管理状况,以及海关监管、统计记录等,按照企业守法和信用度自高向低的顺序设置了AA、A、B、C、D五个管理类别,对有关企业进行评估、分类,并对企业的管理类别予以公开。其中对AA类企业还增加了贸易安全要求,而且必须通过海关验证稽查。
按照守法便利原则,对适用不同管理类别的企业,制订相应的差别管理措施,对AA类和A类企业适用相应的通关便利措施,B类企业适用常规管理措施,C类和D类企业适用严密监管措施。
全国海关实行统一的企业分类标准、程序和管理措施,并对企业类别实行动态调整,鼓励企业守法自律,倡导海关与企业加强合作,开展经常性信息交流和业务联系,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自《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全国海关广泛开展了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办法条文、守法便利原则、差别管理措施和对企业通关的作用,形成持续的宣传声势。
加强内部培训,积极开展了企业类别的评定和动态调整工作,做好原有“红、黑名单”企业与新的企业类别过渡衔接,精心组织,稳步推进通关便利和严密监管措施具体落实。
加强与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征求企业在上述部门的不良记录情况,结合关区实际,探索建立企业信息交换机制。
配套开发了企业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以在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为主线,汇总整合海关各业务部门的企业信息数据,形成相对完整的企业数据库,并预留了与相关部门数据交换的接口。
据统计,截止2009年7月,全国海关共有AA类企业1230家,A类企业19068家,B类企业587844家,C类企业1080家,D类企业390家。
《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实施一年来,其所倡导的“守法便利、差别管理、动态调整、关企合作、贸易安全”等原则和管理措施已逐步为企业和社会普遍认可,鼓励企业守法自律、规范管理和促进企业发展的导向和示范作用开始显现。通关便利措施的有效落实,使企业切实感受到了海关的支持和服务,缓解了通关现场压力。高资信企业通关时间缩短,加快了通关速度,通关成本降低,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有效支持了企业的发展。企业更加注重守法自律经营,申请高类别企业数量激增。同时为海关开展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实现以企业为单元的分类通关模式,优化管理资源配置,提高海关管理效能,保障进出口贸易安全与便利,加强AEO国际合作提供了支持。
下一步工作将推动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以及诚信兴商工作要求,海关总署一如既往大力支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继续积极参加、主动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诚信兴商的各项工作。
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安排,继续加强海关行业信用建设,细化和整合企业信用记录,推动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进一步加大企业分类管理宣传力度,不断增强企业守法自律、规范经营意识,营造诚信兴商良好氛围。
根据实施情况和形势要求,修订《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完善评定标准,丰富评估手续,科学分类,切实落实通关便利和严密监管措施,保证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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