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计署1日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审计结果公告,公布了54个部门单位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其中也包括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等中共中央直属机构。这也是中国首次公开披露部分中共中央直属机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审计署对中央外宣办、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中直管理局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中央外宣办、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中直管理局2008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认真做好本部门预算编报的组织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制度。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审计结果表明,中央外宣办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3.86万元未上缴财政专户,所属干部培训中心对外借款造成损失21.01万元;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自行调整预算673万元,办公楼维修工程270万元未按规定招标,所属单位图书销售收入38.56万元未纳入本级预算管理;中直管理局非税收入1426.14万元未按照“收支两条线”要求管理,基本建设拨款利息339.58万元未及时上缴中央财政,所属单位上缴款等1186.69万元未纳入部门预算,出借款项2000万元未按期收回,部分房屋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和产权登记,未纳入固定资产账核算,所属后勤服务中心下属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566.12万元,所属后勤服务中心下属单位4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涉及金额3268.4万元。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央外宣办、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中直管理局高度重视,均及时部署进行了整改。
审计署自2003年起开始通过其官方网站不定期发布审计结果公告,此前已先后公布了32个部门单位200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42个部门单位2005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49个部门单位200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49个部门单位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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