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重大工程
围绕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重点,认真落实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各项政策,强化政府对公共产品的供给与服务,组织实施好一批重大工程,建设我国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平台。
(一)农村沼气工程
1.农村户用沼气工程
以农户为基本单元,到2010年,全国新建农村户用沼气1800万户,户用沼气总数达到4000万户。
2.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大中型沼气工程
以“一池三建”为基本建设单元,建设沼气发酵池、原料预处理、沼气利用和沼肥利用设施。到2010年,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4000处,使全国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大中型沼气工程总数达到4700处。
(二)生物质能科技支撑工程
1.农业生物质工程中心建设
依托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农业生物质工程技术研发、中试、集成等任务,重点建设功能实验室、中试转化基地等,搭建产业化促进平台,推进农业生物质能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集成化和产业化。
2.区域技术创新中心建设
以科研教学单位为依托,加强能源作物的品种选育,以秸秆能源化利用和沼气开发利用技术为重点,建设一批农业生物质能区域技术创新中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区域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3.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以现有基层技术推广与服务体系为载体,加强服务设施与手段建设,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
(三)农作物秸秆能源化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工程
重点在东北粮食主产区、黄淮海粮食主产区和长江中下游粮食主产区建设村镇级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示范点400处和秸秆集中供气站1000处,加强分散的秸秆资源收集机械化和预处理工程技术、装备及机械化工艺体系的研究和开发工作,推广普及适合大田农作物秸秆收集和预处理要求的机械化工艺和设备,建立健全原料储运系统、销售与配送系统等,完善加工设备与设施,同步开发推广配套炉具,为农户提供炊事燃料及取暖用能,提高资源转换效率。
(四)能源作物品种选育和种植示范基地建设工程
1.能源作物品种选育基地
重点在海南、广西、广东、河北和湖北等省区,依托现有科研机构,结合发展能源作物产业化,建设一批能源作物良种选育基地。根据不同区域土地资源、气候和病虫害等特点,对农作物原原种、原种进行研究开发,引进优良品种,运用现代生物工程和基因技术,进行品种试验及良种选育,培育高产优质能源作物新品种。此外,开展新型能源作物的筛选工作。
2.能源作物种植示范基地
在能源作物优势区域,按照不与粮争地的原则,利用盐碱地等未利用土地和冬闲田,发展机械化作业,建设一批甜高梁、薯类、甘蔗、油菜等液体燃料原料基地,主要进行土壤改良,水利、田间道路等设施建设,开展能源作物高效栽培种植示范,并通过“公司+基地”等形式促进基地的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3.能源作物生产加工一体化示范项目
依托新疆、黑龙江、广东、广西和海南等垦区,利用甜高粱、木薯或甘蔗等非粮能源作物,建设能源作物生产加工一体化示范项目;在能够提供生物柴油原料的地区建设一批能源作物生产加工一体化示范项目。能源作物生产加工一体化示范项目,主要包括能源作物种植基地、原料收集和储运体系建设,生产设备和设施完善等内容。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成立以农业部领导为组长的农业部生物质能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由农业部内有关司局领导和专家组成,负责统筹规划,研究制定产业发展重大政策,审议重大行动方案,加强宏观指导。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形成分工合理、密切配合、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创新工作机制,整合现有资金、技术和人才等各种要素和资源,充分调动科研院所、地方政府、广大农民群众、社会企业等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推进农业生物质能产业的发展。
(二)开展调查研究,做好资源评价
摸清资源状况是发展农业生物质能产业的前提条件。尽快制定农业生物质能资源评价技术规范,提出农业生物质能资源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深入开展能源作物普查工作,摸清主要能源作物品种的性能、适宜的边际性土地等资源数量、区域分布现状,科学制订能源作物的种植规划。在种植基础好、资源潜力大的地区,规划建设一批能源作物种植基地,为生物燃料示范建设和规模化发展提供可靠的原料供应基础。在摸清全国畜禽养殖数量、分布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对畜禽粪便的可获得性及未来供应潜力等进行评价。同时,指导各地编制完成农业生物质能资源评价报告,并组织完成全国农业生物质能资源评价报告。
(三)健全促进农业生物质能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
根据《可再生能源法》,研究制定支持农业生物质能发展的配套法规和政策措施,出台财政补贴、投资政策、税收优惠、用户补助等经济激励政策。加大对农业生物质能产业的补贴力度,对从事生物质能技术研发和设备制造等企业给予所得税优惠。对使用生物质气化、固化成型燃料炉具的农户给予一次性补贴。加大对种植能源作物土地开发和整理的投入力度,对开发低质土地种植能源作物的农户给予补贴。建立健全产品收购流通体系和市场准入制度,将以甘蔗、甜高粱、木薯、甘薯等为原料的燃料乙醇纳入现有的油品销售体系。此外,尽快完善农业生物质能标准体系,并组织做好标准宣贯工作。
(四)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引导多种经济主体的参与
探索构建政府引导、企业带动、社会参与、多方投入的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建设机制,拓宽农业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的融资渠道。设立农业生物质能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技术进步、人才培养、产业体系建设和新技术示范项目的建设。各级地方政府要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和有关政策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支持农业生物质能发展。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调动企业自筹资金投入农业生物质能建设的主动性。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积极争取金融部门、国际组织等的资金支持,广泛吸引社会、个人和外资的投入。
(五)加速生物质能转化利用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应用
加大对生物质能基础性研究的支持力度,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能源技术开发步伐,改变部分生物质能转换技术落后的现状,力争在未来全球性生物质能多项技术竞争中占领制高点。重点是针对秸秆固化模具磨损快、气化焦油含量高,以及能源作物优良品种繁育、产品储存和运输等方面的问题,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加强科技攻关,在农作物秸秆高能效低能耗转化、纤维素生产燃料乙醇、转基因技术提供生物质原料等方面开展研究,争取在新品种、新原料、新工艺、新设备等方面取得突破,逐步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和产业服务体系。同时,加快成果转化,作好试点示范工作,争取在资源优势明显、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先期启动一批生物质固化成型和气化燃料、能源作物品种选育和栽培种植、规模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并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稳步推进农业生物质能产业的健康发展。
(六)建设和完善服务保障体系
整合资源,完善技术和产业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农业生物质能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服务水平。积极探索沼气技术推广服务机制,争取国家资金倾斜,引导形成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在农户建设、管理和使用过程中提供全面的服务,确保农村沼气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针对农作物秸秆分布广、收集运输难等问题,建立农作物秸秆收集配送等产业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农民发展能源作物种植、农作物秸秆收集与预处理等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生物质原料生产与物流体系。
(七)开展教育、宣传和培训工作
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杂志等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加快农业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的重要意义,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业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的良好氛围。重点抓好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建立生物质能技术培训基地,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技术培训,对从事农业生物质能利用的技术工种实行职业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并引导各地全面开展农业生物质能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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