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大力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
进一步明确住房保障范围,稳定购房者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期。可考虑对从事政府鼓励的“保障房建设”的项目,放宽资本金要求,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加快二手房市场和租赁市场建设,完善住宅市场体系,满足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市常住居民的多样化居住需求。
五是中央财政加大对产业转移的支持力度。
综合利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鼓励出口型企业转移生产基地、产业升级或转产。
中央财政可利用新增建设国债资金加强对中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支持力度,改善当地经济发展环境,更好发挥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效应。
六是加快推进资源价格领域深化改革。
利用好2009年物价上涨压力相对缓和的有利时机,深化资源、能源价格体系改革,使价格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稀缺性。
同时尽快实施资源税改革,逐步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
2008年投资需求仍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投资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1.5%,拉动GDP 6.1个百分点,比2007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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