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9日专电 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强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要坚持以原址重建为主、异地新建为辅,要在全面调研、科学评估、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审慎确定重建方式,要防止不顾条件盲目推行集中和简单照搬其他地区的做法。
《通知》指出,要坚持农民的灾后重建主体地位,保障农民对规划编制的参与权,广泛征求农民对规划的意愿和建议,并将合理化建议纳入规划内容。要充分调动和保护当地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坚持农民意愿与村民组织、县乡政府意见相结合,提出可实施性、可操作性强的村镇规划方案。
《通知》指出,包括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镇、乡、村庄规划的灾后恢复重建村镇规划,原则上要在2009年底之前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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