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群规划纲要通过专家评审
9月5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北部湾办和自治区建设厅在南宁组织召开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镇群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评审会,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在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的汇报后,认真审阅了《规划纲要》,充分发表意见,并进行讨论。专家组原则同意《规划纲要》通过评审。
根据《规划纲要》,到2020年,北部湾城镇群形成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小城镇共同构成的格局。在中心城区人口方面,南宁达到300万,北海达到100~120万,玉林达到100~120万,进入特大城市行列;钦州达到90~100万,防城港达到65~75万,崇左达到50~60万,进入大城市行列。
另外,北流、东兴、凭祥3个县级市,及宾阳、容县、博白、横县、武鸣5个县城,建设成为中等规模城市;建成小城市29个,其中县城14个,南宁的吴圩、三塘、黎塘,北海的山口、西场、南康、石康,钦州的陆屋、张黄、大寺、小董,玉林的龙潭、杨梅、民乐、文地等15个重点镇的人口规模,将达到小城市的标准;建成小于5万人口的小城镇272个。
《规划纲要》的内容涉及城镇职能协调发展、都市区和非都市化地区协调发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综合交通体系、能源发展规划、地域文化与城市风貌建设、区域防灾减灾等16个方面。
为使《规划纲要》更加完善,专家组提出意见和建议:首先是应进一步明确城镇群发展目标、各中心城市空间发展方向,协调好城镇群整体空间结构,优化城镇布局,统筹区域性交通及市政基础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完善经济区城镇群职能体系构架;其次,要加强海岸线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风景名胜资源等的保护和合理利用,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基本农田、城镇水源地、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和保护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进一步深化经济区城镇群风貌特色,突出各个城市的特点;第三,加强对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区域资源共享的分析研究,提出环境保护和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第四,进一步与北部湾经济区有关规划做好衔接,合理吸纳有关部门和有关城市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指导经济区各个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记者唐正芳)
北部湾东兴港口海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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