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2007年度
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审计署对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2007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抽审了13个直属企事业单位和15个分支机构。
一、基本情况
人民银行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总行本级和上海总部、9个分行(其中上海分行与上海总部合署办公)、2个营业管理部、20个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和5个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的预算组成。人民银行实行独立的预算管理制度:全部财务收支经财政部批准后,按收支净额纳入中央财政预算。
审计结果表明,人民银行2007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预算和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但审计也发现了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范围列支人员经费3606.92万元。
2007年,人民银行13个分支机构挤占公用经费、行政事业经费等,列支人员经费3606.92万元。如2007年,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在“差旅费”等科目列支人员补贴奖金共计584.05万元。
(二)部分所属单位收支核算不实6489.71万元。
2007年及以前年度,人民银行8个分支机构及8个直属企事业单位收支核算不实金额共计6489.71万元。如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2007年末将实际尚未发生的大型修缮费、电子设备购置费等行政事业类支出采取挂账的形式列支,金额共计448.95万元。
(三)部分所属单位账外存放资金1458.79万元。
2007年,人民银行2个分支机构及2个直属企事业单位将1458.79万元资金账外存放。如2007年,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北京印钞厂通过该厂技协,向该厂下属公司收取技术服务费500万元,用于向该厂职工发放补贴。上述收支及其余额均未在该厂财务会计账内反映。
此外,人民银行部分分支机构及直属企事业单位还存在违规经营以及对外投资、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超范围列支人员经费的问题,要求商有关部门妥善解决有关人员经费的合法列支渠道;对部分所属单位收支核算不实的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部分所属单位存在账外资金的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将账外资金纳入账内管理;对违规经营以及对外投资、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人民银行应认真清理各分支机构违规津补贴项目,规范正常津补贴资金来源及列支渠道;加强会计核算管理,确保各项财务收支核算的真实性合规性;督导所属企事业单位`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依法合规经营。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人民银行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认真纠正和整改。对超范围列支人员经费的问题,已进行认真清理,并与财政部等单位沟通;对部分所属单位收支核算不实的问题,相关分支机构和直属企事业单位已调整了有关会计账目;对部分所属单位存在账外资金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账外资金并入账内核算管理;对违规经营以及对外投资、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制定了《关于加强当前人民银行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规定,并开展对各级机构会计财务等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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