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行业准入
根据未来5年我国及世界大豆产量增长前景,从生产规模、行业垄断、外商投资管理、资源节约、环保要求、循环经济等方面,制定大豆油脂加工业准入标准。
(一)项目核准
按照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企业资格
从事大豆油脂加工的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现有净资产不得低于拟建项目所需资本金的2倍,总资产不得低于拟建项目所需总投资的2.5倍,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60%,项目资本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省级金融机构评定的信用等级不低于AA级。
(三)行业竞争
大豆油脂加工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适度公平竞争有利于形成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达成垄断协议,扰乱市场秩序。
(四)外商投资管理
大豆油脂加工项目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执行。外商兼并、重组国内油脂加工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及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办理。
(五)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
新建和扩建项目的能耗、水耗达到专栏2和专栏3的要求。烟尘、粉尘、废水污染物等排放要求达到相关国家或地方标准。
专栏2 大豆与大豆油加工相关能耗消耗标准
消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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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产品消耗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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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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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豆初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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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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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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吨(循环水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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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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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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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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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专栏数据引自GB13271-2001、GB16297-1996、GB 8978-1996。
五、产业布局
今后一个时期,要在准确把握市场发展趋势的前提下,按照靠近产区或靠近销区以及交通便利的原则,加快调整大豆加工业区域结构和产品结构,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特色鲜明的大豆加工业布局。
东北地区和内蒙古。以现有企业为基础,充分发挥大豆产区的优势,鼓励内资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形成若干个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或企业集团,淘汰一批技术设备落后、经济效益差的企业,依靠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油脂加工业,提高技术含量,优化产品结构,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大豆油脂加工基地。积极发展大豆深加工产业,鼓励和支持大豆深加工企业引进先进技术或加强自主研发,加大对市场容量大的大豆粉、豆奶、大豆蛋白等的开发力度,不断向市场推出大豆浓缩蛋白、组织蛋白等新产品,推动大豆磷脂、大豆异黄酮、低聚糖、维生素E等产品的规模化生产,提高产品科技含量,不断延伸产业链,增加高附加值产品比重,建设成为我国重要大豆深加工产业基地。
华北地区。以现有龙头企业为依托,通过扶优汰劣、兼并重组等方式,培育形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大型油脂加工企业和企业集团。支持河北、山东、河南等华北大豆产区发展大豆深加工,鼓励发展用于乳制品、肉制品、面制品等产品的蛋白产品和传统大豆制品的工业化,对现有环保不达标的大豆分离蛋白加工企业,要强制进行环保改造,淘汰能耗水耗高、污染严重的企业,鼓励投资少、能耗水耗低、环保达标的龙头企业扩大功能性乳品蛋白等深加工产品的生产规模,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知名品牌。
沿海地区。鼓励内资企业收购、兼并和重组,积极培育大豆加工和饲料加工一条龙企业。引导油脂加工企业关停并转,降低设备闲置率,提高生产效率。鼓励企业利用技术和资金优势,加强对大豆加工副产品深加工,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建设成为我国饲用蛋白、脂肪酸、精制磷脂等生产基地和出口基地。其他地区。发展兼顾花生、油菜籽、棉籽、大豆加工的项目和大豆食品加工业,以满足当地人民生活和畜牧养殖业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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