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被视为热钱流入的主渠道之一。
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颁布实施《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目的就是加强对贸易的管理。办法明确,相关监管部门将核对企业出口收结汇情况与其海关货物出口情况,以缓解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热钱借用贸易渠道流入以及将来可能存在的集中流出的风险。
三部门联合出台新政足显国家综合治理热钱问题的决心,也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热钱借贸易入境的势头。然而,贸易存在的监管盲点却非“办法”所能概全。如高报出口价格,一条裤子本身价值5美元,贸易商报5美元至10美元间的价格都很正常,海关没理由禁止超过5美元的裤子出口。
事实上,无论进出口价格,还是贸易信贷,都存在“合理”的利用空间;监管层也只能以“没法管”一言以蔽之。但记者调查发现,这一切,却并非真的“没法管”。
指导价缺失 热钱“搭车”进出口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何培华说,他最近接手了一个案件:北京一家做模具的合资企业与其美国母公司签订贸易合同并虚报价格,将货款做大一倍,多出来的资金就此潜入中国,以分享人民币升值带来的潜在收益。
身兼广东省律师协会WTO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何培华,接触的中外合资或外资企业很多,也接手过很多反倾销案件,但很多以失败告终。他说,这都跟假报价、假单据有关。就他所接手的一些家具、玩具厂商的反倾销案件,当事人基本都有两个合同,一个报关合同,一个私下合同。私下合同是真的,报关合同是假的,而报关合同价格与私下合同价格落差很大。“这种情况很多。”何培华说,“做了这么多假,这官司你让我怎么打?”
何培华说,这些企业虚报价格目的之一在骗税,另一方面,大部分热钱也正是借此渠道流进中国。
广东一制鞋企业的外贸业务负责人对记者直言,基本上进出口企业的报关价格与实际价格都不同,尤其在外资企业里早已成为一种惯例,一些大企业、跨国企业也都如此,这在业内是公开的秘密。一相关政府部门的人士也告诉记者,他所了解的外资企业均对这种方式不以为然,对他们来说,这是经常使用的资金进入渠道。
之所以能成为“惯例”,或正如广东省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凌方才所言:操作容易。
“比如一条裤子,价值5美元,也可以说10美元,5美元至10美元都很正常,海关不能说超过5美元的裤子就不让出口吧,任何产品都如此。如果量做得大的话,一件加一二十美分或者十几二十美元很简单,产品价格很难说多少合理。”凌方才说。
一银行管理人员也对记者表示,如果价格、货款支付方式异常的不合理,银行应有监管的职责。但这些企业不会有离谱的价格,所以依据贸易条款较难判断异常。
一报关员告诉记者,海关有价格核查系统,通常一单进出口物品价格比指导价上下浮动超过5%,海关就要进行进一步的审查。但事实是,并非所有进出口物品都有指导价。
曾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担任广东某国有外经贸公司总经理,现为广东省社科院《境外资金异常流动研究》课题组长、经济学教授的黎友焕博士告诉记者,进出口报价问题一直是外贸的焦点问题,尤其在出口退税率比较高的上世纪九十年代。但海关长期以来对进出口价格的关注主要是为出口退税把关,相当长一段时间没有把进出口商品报价与热钱流动的问题当成重要的问题来处理。
而指导价格,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海关也只是对部分产品制订了进出口指导价格。
黎友焕说,“以进口丰田小汽车为例,因在香港有市场价格,不像内地很多产品没有统一指导价,因此低报50%很难,这类有稳定价格的产品很难钻孔子。但没有指导价的物品价格波动百分之几十很正常。比如沙河顶的牛仔裤批发价可以15元一条,但可以卖几百元,而在海关庞大的进出口产品目录中,缺乏指导价格的产品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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