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拉萨八月十一日电 (记者 柳俊武) 记者自十一日在西藏高层会议上获悉,国务院日前下发《关于近期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要求国家相关部委、相关援藏省市、中央企业贯彻执行,这是二00七年中央政府出台若干惠藏政策后,中央赋予西藏的又一项特殊政策。
据悉,七月三十一日由国务院下发的这份关于近期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针对西藏目前特殊困难时期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明确了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帮助解决西藏减收增支问题、促进旅游等产业加快恢复发展、加快重点项目实施进展、支持有关公共服务设施的修复和建设,健全市场价格调控体系并适当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加强维护稳定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对口帮扶作用等七个方面制定了扶持政策。
据初步测算,这些特殊倾斜政策,所涉各类建设项目数十项,所涉投入资金三百八十多亿元人民币,仅新增资金就多达数十亿。
西藏决策层在传达贯彻这一系列惠藏政策时认为,这些政策的含金量很高,是中央在特殊时期给予西藏的特殊关怀、重视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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