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准则”指向中国企业
引人注意的是,这一声明恰恰颁布在中国的铝业巨头中铝公司入股力拓之后,这是中国有史以来最大的海外投资。今年2月,中国铝业(18.60,-0.60,-3.12%,吧)联合美国铝业,对力拓突然发起了141亿美元的购股行动。
当时,这一投资被视为中国有意与全球资源集团展开竞争,在当前资源行业整合的浪潮中取得话语权。
尤其在澳大利亚媒体看来,把这一声明的出台目的,就是指向中国企业。
就在“六准则”发布后,澳大利亚当地报纸《澳大利亚人报》认为该准则的出台“十分明智”,文章称“中国正加快步伐在全球购买资源,这对我们提出了挑战,资源正是我们的最大财富”。
澳大利亚方面的媒体同时披露,在中铝入股力拓后,澳大利亚总理陆克文曾在官邸会见了必和必拓董事长安德(Donald R Argus)和CEO高瑞思(Marius Kloppers)。他们表示,希望总理和他们站在一起,力阻刚刚发生的中国公司并购案。
不过,接受《第一财经日报》专访时,安德并未对此予以正面证实。他只是表示,澳大利亚政府方面对外资投资有多年的经验,相信政府可以在审批环节做得很好。
而在4月访华期间,面对中国神华、中海油等中国能源企业代表,陆克文也表示要继续与中国发展强劲的经济关系,同时也强调,“任何重大外资投资的施行需经过外商投资审核委员会考察”。
但是在国内的行业内人士看来,这些都只是官方外交辞令。他们认为,澳洲政府在2月份发布的6条指导原则中,至少有3条会制约中国国有企业和主权财富基金的投资,“这些规定给中国设下了相当严重的障碍。”
这些指导原则包括:“投资者的运营是否独立于相关外国政府之外”;“投资项目是否有可能阻碍竞争,或导致不当集中,或导致对相关产业或行业的控制”;“投资项目是否可能影响到澳大利亚的国家安全,包括其战略利益”。
近年以来,中国的国民经济,以及对基础工业大宗商品的需求飞速增长。从去年开始,中国公司在澳大利亚资源行业发起了前所未有的攻势。
截至2006年6月的一年时间里,澳大利亚外商投资审核委员会(FIRB)批准的中国投资申请数量从206份陡然增加到437份;而在截至2007年6月的一年里,又翻倍至874份。这些数字还未包括最近的股权交易,自去年初以来,此类交易总额已达200亿澳元。
而中国“国”字辈的公司,往往是被国外看作与政府关系密切的投资者,追求的可能不仅仅是普通的商业利益,从而被归入“主权”投资者的类别。
早在去年,澳大利亚工党夺得大选胜利尚未组阁之际,澳媒体便披露了一份中国公司在澳投资的影响的研究报告,对中国主权资金投资澳能源等领域的安全问题予以了高度关注。此后,中国公司在澳矿业的购股和收购行动,就开始成为当地媒体热炒的重要话题。
反思投资“蜂拥”
“中国企业走出去太多,的确也容易引起外国政府的敏感,提高当地政府警觉程度,从市场行为演变为政治行为,因此目前的控制在加强。”中钢集团总裁黄天文告诉记者。
他指出,有的企业从事的主业并不与矿业相关,也加入到了海外投资矿业的行列。而中国企业大量“走出去”,互相也会混乱竞争,经常是几个中国企业分别去与澳洲矿主谈判,也导致收购成本不断提高。
德勤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顾问杜志豪(Kenneth J.DeWoskin)则指出,一些矿产资源储量非常丰富的国家,比如说澳大利亚、加拿大、巴西和俄罗斯,他们有很多的资源,但是他们现在的经济已经发展的不错了,在现在资源价格和需求增长居高不下的情况下,他们就更不愿意卖出太多自然资源,特别是卖给一些外国的生产商,所以某种程度上目前已经有一些保护主义。
德勤企业财务咨询部合伙人曹文正,更是直接泼冷水,表示中国企业不要头脑发热。因为在对外国营商环境、法律法规、用人制度、风俗习惯都还不太了解的情况下,对外投资是对企业综合竞争力很大的挑战。
“国内企业在资本规模、管理、风险控制能力、经验方面都与积累了几十年经验的跨国企业有差距,如果只看人民币升值,国内需求旺盛,而没做好功课就跳下水,这一潭水是很浑的,游起来是很难的,淹死的机会是很高的。”
此外,德勤全球采矿业领导人邵杰瑞建言,在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任何投资,如果能建立一种合作的伙伴关系将对投资的成功有很大的帮助。“比如日本企业就上虞在全球的投资方面建立非常好的合作伙伴关系,从而避免政策的敏感。”
据了解,同为铁矿石进口大国,日本渗入上游的历史比中国早几十年。日本从上世纪60年代起,便开始向西澳提供金融支持,在当地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逐渐形成伙伴关系。目前在澳洲的24个主要铁矿中,日本企业重点投资8家,参股16家。
而日本在海外资源投资有三个特点:第一,不是为追求盈利,而是为保证长期稳定供应。日本投资往往只占5%~10%股份,目的是通过参加董事会来了解铁矿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这样在价格谈判的时候,日本比其他人更了解真实的成本等内部信息,另外投资也可以帮助扩大产能,避免造成供不应求价格上涨的情况。
第二,日本不参与生产经营管理,避免了当地就业、劳资、土地和土著等问题。
第三,日本人往往并不投资于最大铁矿企业,而是投资于其竞争对手。比如在澳大利亚,日本投资了原第三大的罗布河铁矿;在巴西,日本投资了第二大的MBR铁矿。以在卖方扶植竞争,防止形成卖方垄断。
“每个国家都有一些并购准则,以避免外国公司的收购造成垄断,影响国家安全,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是寻求共同发展的机会,不管是股权的合作,资源的合作,联盟不同的形式都是合作。” 曹文正告诉记者。
他认为,达到目标不一定需要控股权。往往缺乏经验的企业,就是一门心思要买,“从并购的专业角度来说,方法总比问题多。”陈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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